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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04-27 16:1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关于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

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公路局、财政局、质监局、供电局:

  为深刻吸取东莞市“4·13”龙门吊倒塌事故,进一步强化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坍塌事故安全隐患,根据国家、省、市和我区领导批示精神,区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5月底,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工人临时板房等各环节存在的下列事故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

(一)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监理旁站、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等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三)起重机械未按规定检测检验或检测检验不合格,其安装、拆卸(顶升)作业未制定专项方案及审批,作业过程未严格按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实施,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

(四)脚手架搭设未按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及审批,未按施工方案和标准规程搭设及拆除,不符合规程和方案要求,钢管、扣件进场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

(五)作业规程或施工方案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六)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建筑施工人员未经三级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的;

(七)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

(七)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工人临时板房设置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的。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区安委会统一组织、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区安委办会同区住建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工作机制并明确牵头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并全面发动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公路局、财政局、供电局等职能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职责范围内工程建设领域的专项整治;区质监局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整治工作,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区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全区公安部门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犯罪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区安委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深化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逐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纠正违规违章现象,消除事故隐患。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专栏、互联网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舆论环境。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于53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送区安委办(传真:3296811,邮箱:jdaj3296339@163.com)

  

                        揭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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