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时值岁末年初,临近春节、元宵将至,两会也即将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中央、省、市和区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及市安委办《关于继续深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整治及督查的通知》(揭安委办明电〔2016〕31 号)的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和“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揭东安委办〔2016〕5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部署,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从现在起至1月20日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1月16至20日,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二、督查对象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
三、督查内容及方式
督查内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和1月11日全国安全生产会议工作部署、市安委《关于继续深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整治及督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开发区)要认真做好迎接督查准备工作,各督查组要结合被督查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督查计划;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思要立即责令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督促当地落实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区安委会组织4个综合督查组,各督查组组成及分工见附件,督查组用车由组长单位负责。1、本次督查不听汇报,只查阅资料和抽查2-3家企业;2、对督查组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地政府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区安委办;3、督查完成后,督查组要填写相关表格(附件2、3),签名后提交区安委办;各督查组要对各地报送的情况表进行核对确认,于1月25日前连同督查报告一并报送区安委办。(联系电话3296339传真:3296811,电子邮箱:jdaj3296339@163.com)
揭阳市揭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 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