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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7-26 10:0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转发关于做好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

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安委会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揭安委办〔2017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按照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报送内容

(一)请各地和区有关部门分别于7月23日前将大检查动员部署情况,8月23日前将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情况等阶段情况,9月23日前将大检查阶段总结,

12月18日报送总结(需报纸质和电子版)

(二)请各地和区有关部门每周至少报送一工作信息和一典型案例(字数分别200字左右,尽量附送1-2张图片)(需报电子版)。

(三)请各地和区有关部门分别于每月5,15,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和《市有关部门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附件1、2),报区安委办,

(四)各地和区有关部门报送1名联络员,并将名单于7月28日下午下班前报区安委办(联系人:谢梓波,电话:3296339 传真:3296811。邮箱:jdaj3296339@163.com

 

 

揭东区安委办

201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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