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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东区安全监管局开展“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12-29 16:2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关于印发《揭东区安全监管局开展“安全大过天

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安全办,局各股:

现将《揭东区安监局开展“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揭阳市揭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揭东区安全监管局开展“安全大过天,幸福

过大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李水华书记在市委六届第25次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和《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办公室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的通知》(揭东委办电〔2017〕33号)部署要求,全面推进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宣传、大演练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区安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监管行业领域“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并制订本工作方案。

  1. 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特别市委六届第25次常委会议精神,结合“五城同创”和“众剑行动”等市委、区委中心工作,以“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为主题,在监管行业领域范围内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宣传、大演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开展各项安全宣传,集中举行各类应急演练,全面防范和坚决遏制监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营造元旦、春节、元宵期间良好安全氛围。

  2. 组织领导

    成立揭东区安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佳斌同志任组长,副科级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各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协调股,由党组成员曾三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3. 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1.执法监察股负责跟进、汇总全区安全监管系统专项行动期间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未达到立案条件的,问题隐患由各监管业务股落实“闭环管理”,并将情况报综合协调股汇总。

    2.执法监察股、综合管理股要分别牵头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或“打非治违”。安全生产综合、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至少各5家,非煤矿山至少 1家,冶金等工贸至少 2家。

    3.应急管理中心要加强对相关企业应急管理情况的执法检查;综合协调股要加强对相关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执法检查。

    4.执法股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反映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实施奖励。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活动。

    1.综合协调股跟进、汇总全区安全监管系统安全生产大宣传行动情况。

    2.综合管理股要牵头落实全区每家加油站悬挂“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宣传标语。

    3.各股在专项行动期间在区政务公开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均不得少于5 条;综合协调股要及时将专项行动相关信息编辑完善后发布。

    4.应急管理中心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中,要把专项行动相关内容结合进去。

    5.综合协调股要协调揭东广播电视台在专项行动期间,开展专项宣传。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演练行动。

    1.应急管理中心跟进、汇总全区安全监管系统安全生产大演练行动情况。

    2.应急管理中心要督促区所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3.应急管理中心牵头组织综合管理股以及各街道安全办、相关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或冶金等工贸企业应急演练1场,并将演练情况及时发布到区政务公开网站,同时要对演练进行评估总结。

    4.各镇(街道、开发区)安全办要督促辖区内每家危化品企业落实开展至少1次应急演练;综合管理股要指导、督促全区危化品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中心要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12月30日前)。各镇(街道、开发区)安全办、局各股要发动宣传,研究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和人员安排,并结合市委六届第25次常委会议精神深入部署推进。

    (二)全面开展阶段(2018年1月1日至1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全办、局各股按照局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全面开展大检查、大宣传、大演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治理隐患问题、广泛开展宣传曝光、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2月1日至2月28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全办、局各股对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逐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保障,确保专项行动高效开展。根据专项行动的需要,局综合协调股负责本局参加人员的通知等保障工作,做好相关专项行动会议的会务后勤等工作,切实增强后勤保障能力。

    (二)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严厉执法措施,并实现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行动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专项行动全过程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集中曝光一批重大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树立一批正面典型。

    (四)重在防范,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在演练中检验各类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应用,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五)强化督查,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区局班子成员将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安全办、局各股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巡视、抽查、督导。

    各镇(街道、开发区)安全办、局各股工作开展情况要每半月一小结。确保工作开展情况能根据专项行动工作需要,随时报送局综合协调股(联系电话:3296339,传真:3296811,电子邮箱:jdaj329633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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