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安委办〔2018〕34号
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
指示精神 切实加强当前及“五一”
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转发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切实加强当前及“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揭安委办明电〔2018〕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省安委办通知要求及《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揭东府办明电〔2018〕22号)和《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揭东安委办〔2018〕32号)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及“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