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市际交叉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安全办:
现将《转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市际交叉检查的通知》(揭安监〔2018〕18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揭东区安监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