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传达贯彻落实粤东片区岁末年初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切实加强岁末年初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传达贯彻落实粤东片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传会议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揭安委办明电〔2018〕4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揭东区安委办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