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切实加强春节等重要时段垃圾废品清运回收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春节等重要时段垃圾废品清运回收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揭安委办〔2019〕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省安委办要求和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春节等重要时段垃圾废品清运回收场所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重大风险失控引发事故发生。
揭阳市揭东区安委办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