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来源: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2-17 16:13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二、职责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揭阳市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监督渠道】通过局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网站:http://www.jiedong.gov.cn/,电话:0663-3296339)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政府信息公开 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本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 办公室 |
2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 提供公众在线申请、查询依申请公开的内容 | 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涉及的部门 |
3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本局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办公室 |
4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 组织机构、内设机构、部门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领导分工 | 局领导分管工作 | 办公室 |
5 | 部门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转载以区政府名义制定的政府规章,发布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配套有解读文件,一并公开 |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部门(上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对口部门公开) |
其他文件 | 本局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有关文件 | 制定文件的部门 |
6 | 政务动态 | 本局日常工作的最新动态及图片新闻 | 产生工作动态的部门 |
7 | 行政执法 | 本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 主办部门 |
8 | 办事指南 | 本局相关服务事项办理信息 | 主办部门 |
9 | 财政预决算 | 本局每年部门预决算等 | 办公室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