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恵来县“11·5”建筑施工事故
的通报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恵来县“11·5”建筑施工事故的通报》(揭安委办明电〔2018〕34号)转发给你们,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做好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揭东区安委办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