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对揭阳市某某矿业有限公司揭东区玉湖镇坪上闪长岩矿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的行政处罚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给予人民币25000元(贰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2、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对揭阳市某某矿业有限公司揭东区玉湖镇坪上闪长岩矿主要负责人孙某某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的行政处罚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人民币21000元(贰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对揭阳市揭东区某某百货商行的行政处罚案,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人民币21000元(贰万壹仟元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26元(肆佰贰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