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对黄某锐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案,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人民币16042元(壹万陆仟零肆拾贰元整),并处人民币101000元(壹拾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