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
收到《揭阳市揭东区审计局关于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度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函》(揭东审整改函【2022】10号),我局高度重视,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问题:主要领导负责单位财务审批工作不合规。经审计发现,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财务开支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这不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粤办发【2012】8号)关于“地区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财务审批、工程建设……”的规定。
整改情况:我局迅速落实整改,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单位财务审批管理工作。从2022年8月份开始,局主要领导不再负责财务审批工作,局机关的财务审批工作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负责,医保中心财务审批工作由医保中心负责同志审批。
揭阳市揭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