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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向社会公开)
来源:揭阳市揭东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1-29 17:5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2月5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揭东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28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揭东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及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一 一归纳梳理、逐条讨论分析,划定整改责任。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主动认领,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进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的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领域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方法形式单一,学习照念照抄,以会传会,以文传文,联系实际或针对存在的问题常态化学习研讨不足,学习成果结合工作实际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制订《2024年揭东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和常设议题,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并结合自己分管工作提出具体的落实举措,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领域重要指示精神落细落实落具体。建立健全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台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政治要件,建立《区医保局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台账》,局党组织“一把手”亲自抓落实,形成闭环落实机制,助推全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丰富学习载体,推动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局党支部全体党员利用“揭东区医疗保障局学习论坛”平台开展沉浸式、说教式教育,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带头联系实际或针对工作存在问题开展学习研讨,促使全局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理解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积极履职担当,为推动揭东医保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截至10月22日,开展学习讨论36场次,参加学习562人次。

        2.职能转变进展缓慢,主动助力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力度不足。

        (2)针对“发挥医保在“三医联动”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以医保基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加强欺诈骗保线索联合查办,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5月14日区医保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局、卫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医保基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进一步落实医保基金多部门联合监管沟通协调机制。二是加强与上级医保部门业务的充分对接,探索建立案件移送机制。经与市医保局沟通衔接,出台了《2024年揭阳市揭东区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揭东医保〔2024〕11号),该《实施方案》对医保、法院、检察、公安、财政、卫健等6部门的职责分工作出了相应规定,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合力确保整治成效。

        (3)针对“揭东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付结算医保资金工作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区医保中心积极主动加强与市医保中心的请示汇报,加强与信息平台运维公司的沟通协调,对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付结算医保资金及时进行审核汇总。按照《关于明确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月结时点的通知》要求,每月16日(含)起20个工作日内,区医保中心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结算医保资金数据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每月15日至25日,市医保中心根据区医保中心审核完成的数据进行费用拨付。

        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

        (4)针对“定点药店履约情况监管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区医保中心按照《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揭东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年度考核评分工作,发挥考核评分“杠杆”指挥棒作用,促使定点药店依法依规经营。截至2024年3月底,已完成辖区内26家定点医疗机构和9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全面核查(现场核查不低于30%比例),经考核全部合格。二是按照《转发关于2024年第一批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负面清单的通知》和《关于2024年组织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进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自查自纠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确保合规合法使用医保基金。通过组织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对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有16家定点医药机构自查出违规不合理收费问题,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悉数缴回市医保基金账户。

        (5)针对“监管定点零售药店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制订定点药店检查实施方案,开展医保定点药店监督检查。按照新制定的《揭阳市揭东区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医保局联合区医保中心和人保财险揭阳市分公司对辖区内10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规范管理、一般违法违规、涉嫌欺诈骗保等问题展开全覆盖检查,截至9月20日,已完成辖区内10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

        (6)针对“未聘请社会监督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制订《揭阳市揭东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是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经发布公告、报名(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资格审核等程序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已聘任6名同志为我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期两年。

        4.防范化解医疗保障系统数据安全风险工作存在漏洞。

        (7)针对“自2020年8月至今,区医保中心业务终端电脑每月均由电脑维修公司维护,长期以来没有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及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教育”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5月16日区医保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揭阳市揭东区医疗保障局数据管理办法(试行)》,帮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保密工作的基本规定和要求,规范保密行为,提高保密水平。二是从2024年3月18日起区医保中心的终端电脑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将按照《揭阳市揭东区医疗保障局数据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确保区医保中心数据管理有序、安全可控。三是2024年4月1日区医保中心与维护其业务终端电脑的维修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了电脑维护服务提供商和单位之间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单位的机密信息和数据在维护过程中得到适当的保护。

        5.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乏力。

        (8)针对“机构编制建设严重滞后于新形势下医保工作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区医保部门的实际职责,我局多次会同区机编办对区医保局原《三定方案》主要职责进行研究讨论,达成一致的修改意见。2024年8月5日我局向区机编委上报要求调整区医保局机构编制事项的说明和请示,2024年8月23日收到区机编委《关于调整揭阳市揭东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职责的批复》。新的《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机关职责,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医保工作要求。

        (9)针对“区医保中心职责不明,执法队伍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为确保区医保中心的工作有效有序开展,按照区医保中心的实际职责,2024年4月16日我局向区机编委上报要求调整区医保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说明和请示。2024年4月23日收到区机编委《关于调整揭阳市揭东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二是为加强系统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医保执法水平,我局针对2019年9月6名申请办理执法证人员的考试成绩已失效的情况,已经在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上传区医保中心新的《三定方案》,激活“揭阳市揭东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账号,按照区司法局的部署组织区医保中心12名工作人员参加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

        (二)第二方面问题,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和医药等关键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情况以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打击违法违规收费行动滞后。

        (10)针对“打击违法违规收费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助推执法能力提升。通过学习,执法人员对《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明晰了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对巡察期间,巡察、区医保局联合现场检查发现5家定点医疗机构涉嫌违规收费案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立案,并按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二是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2022年检查发现的24宗涉嫌违规收费使用医保基金案件,于2024年5月底前作出处罚决定,行政罚款全部缴入区财政账户。

        (11)针对“打击违法违规收费行动力度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厉打击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实施行政处罚。巡察期间,巡察、区医保局联合现场检查发现5家定点医疗机构涉嫌违规收费的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期限予以立案,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全部缴入市医保中心账户。并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行政罚款已全部缴入区财政账户。二是按照《揭阳市揭东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区查办的案件中,选取2个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和揭阳揭东领东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在揭阳市揭东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曝光,以此警示各定点医药机构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根据上级医保部门的统一部署,区医疗保障局牵头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揭东分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按照《2024年揭阳市揭东区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对照省医保局飞行检查、市医保局监督抽查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2024年度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

        7.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不到位。

        (12)针对“定点零售药店初审评估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揭阳市零售药店实施医疗保险定点管理经办流程》文件要求,完成原揭东区医保中心评估的18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初审资料再审核,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对新申请的10家零售药店严格按照《揭阳市零售药店实施医疗保险定点管理经办流程》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评估。二是结合定点零售药店年度考核评分工作持续开展日常检查,确保各定点药店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政策。

        (13)针对“落实文件精神有偏差,全覆盖检查要求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揭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方案》文件精神,按照每年不低于30%的比例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开展全区定点零售药店年度考核评分工作,截至2024年3月底,已完成26家定点医疗机构和91家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工作,经考核全部合格。二是按照《揭阳市揭东区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医保局、区医保中心和人保财险揭阳市分公司联合对辖区内10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规范管理、一般违法违规、涉嫌欺诈骗保等问题展开全覆盖检查,截至9月20日,已完成辖区内10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

        8.违反财经纪律,超限额超范围使用现金。

        (14)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订《揭阳市揭东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明确1000元以上的开支报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超结算起点的除了不能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需书面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二是组织区医保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会计、出纳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揭阳市揭东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学习增强了单位和个人的法律意识,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不了解法规而触犯法律的风险。三是在2024年5月10日区医保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医保中心负责人、会计、出纳三位同志在会上作深刻检讨。

        (三)第三方面问题,抓党建促卫生健康水平提升情况。

        9.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弱化。

        (15)针对“自2019年7月区医保局成立以来,长达4年多未发展党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党员的模范行动感染群众,吸引群众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同时,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组织他们学习党的政策和使命,帮助他们快速成长。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采取党员推荐的方式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已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名,并报区直工委备案。

        10.党的政治生活不严肃。

        (16)针对“2020年8月至2023年10月党支部会议记录,未见党员干部自我剖析、查摆问题的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点加强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章节的学习。二是今后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干部开展相互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起到“红脸出汗”的作用。2024年7月11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出于公心、实事求是,直截了当、开门见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11.党务工作不规范。

        (17)针对“2020年8月至2023年10月党支部会议记录,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局党组印发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课、党日活动、理论学习、支部工作报告等会议记录模式供会议记录人员参考,明确了会议记录的要求,规范了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的记录。

        (四)第四方面问题,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方面整改情况。

        12.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18)针对“对2021年1月巡察反馈意见中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问题重视程度不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揭东区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局机关财务管理,规范内部财务行为。二是制订《揭东区医疗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制度(试行)》,规范本系统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行为。三是2024年9月2日组织局机关和区医保中心财务会计人员集中学习《揭东区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加深了财务会计人员对相关制度和《条例》的理解。四是区医保中心制订《揭阳市揭东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明确:“1000元以上的开支报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超结算起点的除了不能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需书面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确保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区医保局党组将持续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一)持续扛起整改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医保领域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始终站在对党负责、对医保工作负责的高度,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通过巡察整改,不断增强党组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扣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作为、强有力的措施,持续做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强分析研究,狠抓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注重建章立制,把各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不断加大制度约束和执行力度。

        (三)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医保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具体安排和区委“百千万工程”工作会议要求,全力做好医保各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融入医保重点工作、专项工作、日常工作,真正做到统筹兼顾、求实求效,不断推进揭东区医疗保障工作进入快车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医保的获得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238688;邮政地址:揭东区曲溪街道金溪大道榕泰健身广场揭东区医疗保障局;电子邮箱:ybj3238688@163.com。

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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