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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4-12 10:0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村(社):

春季是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易发季节。当前,动物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但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必须时刻保持危机意识。为扎实抓好我区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卫生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把动物免疫工作放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首位。

动物免疫是当前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有效措施,是避免和减少动物疫情发生的关键。各村(社)务必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把免疫工作放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首位,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构筑有效免疫屏障。

二、切实强化免疫工作,力保免疫密度和效果。

1、强化免疫基础。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于3月上旬开始,5月上旬完成,5月中下旬开展免疫效果评价,并及时对新补栏畜禽、漏免和免疫未达标的畜禽进行补免。各村(社)要认真抓好春季动物的防疫注射工作,落实经费,做好疫苗、耳标订购及其他防疫物资的储备。

2、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对养殖场(户)禽畜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特别要做好疫苗、耳标的使用档案登记工作。做到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场(户)有免疫记录,免疫禽畜有加施畜禽标识,记录与标识相符。

3、各村(社)要认真抓好春季动物防疫注射工作, 切实解决防疫人员劳工补助,疫苗保存、运输,疫情监测,消毒防护和物资储备等方面经费。坚决避免出现有苗无人注射或不愿意注射等现象。加强疫苗管理,禁止向养户收取疫苗款或买卖疫苗,违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巩固非洲猪瘟防控防控成果,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坚持群防群策、严防严控、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推进现有的监测排查,强化风险排查,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加强屠宰和养殖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力度。严把生猪入口关,督促指导屠宰场严格落实进厂登记制度,推进屠宰环节“两项制度”的落实,养殖环节引进饲养的种猪、猪苗必须持有效检疫证明和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并向所在镇兽医站申报备案。

四、切实做好卫生消毒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各村(社)要督促辖区内动物养殖场、屠宰场(点)、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等相关场所做好定期消毒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落实分片包干,对辖区内主要交通要道、河流沟渠进行巡查,发现乱丢弃动物尸体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对丢弃的动物尸体要及时处理,以减少疫病传播和负面影响。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强化执行力,坚决执行农业部的六条禁令,规范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加强畜禽屠宰、畜产品流通市场、养殖等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加强屠宰检疫和产地检疫,坚决打击私屠滥宰、逃避检疫和销售未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有效堵截动物疫病的传入和传出,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六、加强巡查,落实疫情监测和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春防结束后,区动监所将根据流行病学和疫情动态,组织对各镇疫病防控免疫效果进行监测。各村(社)要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巡查,及时掌握养殖动态,对新增、补栏畜禽及时补免,不留空档,确保免疫率100%;及时排查非洲猪瘟和禽流感等疫情,发现异常必须在6小时内报镇畜牧兽医站。

揭阳市揭东区云路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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