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七村、田东村、新桃村、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探索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现将《关于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揭东预联办[201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