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经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云路镇开展对涉环保问题“百日”专项整治打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路镇党政办
2016年11月14日
云路镇开展对涉环保问题“百日”专项
整治打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对非法采矿、洗砂、电镀酸洗等涉环保问题“百日”专项整治打击行动,根据《揭东区开展对涉环保问题“百日”专项整治打击行动方案》(揭东府办明电[2016]61号),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打击整治涉环保问题的会议精神和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以2016年十大民生实事为总目标,围绕“一建二打三问责”的工作思路,用100天时间(从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集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对非法采矿、洗砂、电镀酸洗等涉环保问题的专项整治打击行动,坚持铁腕执法,依法严惩违法犯罪人员,有效净环境,保护生态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政府形象和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镇成立由党委委员、副镇长陈伟生任组长,纪委副书记吴俊鹏为副组长,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电力、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村书记、主任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环保办),由镇环保办主任吴叙新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综合执法和督查两个小组:
(一)打击组。由派出所所长吴道钊任组长,成员由国土、林业、水利、环保、电力、综治等部门一位领导组成。由各职能部门派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
(二)督查组。由镇纪委副书记吴俊鹏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纪委抽调人员组成。
三、工作职责
为确保“百日”整治打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综合执法组和督查组以及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一周一碰头”原则,时间定在每周星期五上午,总结一周来的工作成效并部署下周工作任务,具体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
(一)综合执法组:一是落实区“百日”打击行动组领导交办的核查、打击工作;二是落实镇主要领导交办的线索、打击任务;三是牵头职能部门对重点部位进行联合检查、执法打击工作;四是调度、指令各相关职能部门、村“一把手”亲自带队到达现场进行联动处置;五是协调各村、各有关部门联合查处的相关工作;六是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法律、政策,实施精准打击工作。
(二)督查组:负责已查案件涉及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对其失察、失管实施倒查问责。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责权范围各司其职,尽责尽力,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并按照本部门职能实施整治、打击,确保成效。
四、步骤安排 .
此次专项整治打击行动时间从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共100天的时间集中专项打击。具体步骤安排:
1、情况和线索摸排阶段(2016年11月)。在镇委、镇政府的部署下,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组织开展“网格化”摸底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漏线索、不留死角”,做到边排边打。
2、集中打击和整治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对摸排出的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打击,做到边打边整,实现打击最大化,并确保打击效果和震慑作用。
3、巩固提高和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2月)。要继续加强打击、整治、建设齐头并进,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整治打击工常态化开展。
五、工作措施
(一)各职能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及职能,对全镇范围内非法采矿、洗砂、电镀酸洗等涉环保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排查线索要形成台帐,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由领导小组指令综合执法组实施精准打击。
(二)各村要做到守土有责的主体责任,对本辖区非法采矿、洗砂、电镀酸洗等涉环保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要落实以村、社为单位实行网格化排查,排查的线索要形成台帐,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依法严厉打击。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线索和违法行为要按照各自职能在第一时间予以打击,做到不等不靠,打击整治行动主动有力。如因职能范围或力量不够等原因,各职能部门和各村要将线索和违法行为报告整治打击行动领导小组,由整治打击行动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打击。
(四)各职能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涉嫌犯罪的,由职能部门报告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指示公安机关受理、移交,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非法采矿、洗砂、电镀酸洗等涉环保问题的整治打击行动,是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社会热点问题,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生命和安全,关乎政府的执政形象,各部门、各村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目标明确,精心组织部署实施,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打好100天的攻坚战役。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各村要通过有线台、广播、横幅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全镇范围内掀起打击非法采矿、洗砂、电镀酸洗等涉环保问题专项整治打击行动的浓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