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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路镇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11-02 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推行、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揭东区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镇实际,镇制定了《云路镇深化消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路镇党政办

2017年11月2日 
 

 

                      云路镇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公安部、省公安厅、揭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云路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现就在我镇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 消防安全网格管理机构和工作目标
    镇成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心:
    主  任:江海彬
    副主任:黄泓楠、黄佳明
    成  员:江锐锋、林子明、吴树界、曾振华、曾培昭、
徐锦锋、陈壮凯、郭佩文、杨桂荣
    专职工作人员:谢俊创、郑永华、涂耿彬、王惠钿、
罗培雄、黄宏涛。
    网格化管理中心集中在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网格化管理以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充分依靠基层村(居)委会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以各村(居)委会划分为二十一个消防安全管理网格,以各村民小组为小网格(各村网格化管理人员祥见附表1):
    第一中网格(赵埔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一单元片区、二单元片区、三单元片区
    第二中网格(中夏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一单元片区、二单元片区、三单元片区、四单元、五单元片区、六单元片区
    第三中网格(军田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下田片区、顶田片区、后祠堂片区、蜈蚣片区、古者片区
    第四中网格(棋盘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主村片区、棋岽片区、新村片区、新堂下片区、
    第五中网格(洪住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洪聚片区、云石片区、官径片区、后埔片区、
先生寮片区、莲花埔片区、东径片区
    第六中网格(古湖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古湖片区、云沟片区
    第七中网格(梅坛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军寮片区、东围片区、寨内片区、新厝片区
    第八中网格(象岗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一单元片区、二单元片区、三单元片区
    第九中网格(下径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一单元片区、二单元片区、三单元片区
    第十中网格(陇上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陇上片区、沙田片区、湖下片区、埔美片区
    第十一中网格(云七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寨内片区、寨外片区、田下片区、东林片区、红山头片区
    第十二中网格(田东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田下片区、顶田片区、巷口片区、杉铺片区、月潭片区、港美片区
    第十三中网格(月浦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一单元片区、二单元片区
    第十四中网格(老桃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一单元片区、二单元片区、三单元片区
    第十五中网格(新桃村)
    负责范围:一单元片区、二单元片区、三单元片区、四单元片区
    第十七中网格(东后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一单元片区、二单元片区、三单元片区、四单元片区
    第十六中网格(永和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一单元片区、二单元片区、三单元片区
    第十八中网格(西洋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一单元片区、二单元片区
    第十九中网格(翁洋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一单元片区、二单元片区、三单元片区
    第二十中网格(北洋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
    负责范围:官田埔片区、厚德居片区、三单元片区、四单元片区、五单元片区、六单元片区、七单元片区、八单元片区
    第二十一中网格(居委会)
    责任人:蔡楚明
    负责范围:居委会
    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规模下(按统计口径)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服务及时的消防管理网格。力争到2017年底,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二、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任务
    (一) 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镇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消委办与安委办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组织实施协调镇辖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自治组织,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开展消防安全自我管理,群防群治保安全。
    (二) 发展社会消防力量。要按照省公安厅等部门《贯彻公安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以及区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要求,加快推进云路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保安队员要结合从事门卫、巡逻、守护等工作,对社区和村组开展防火巡查。要广泛发展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引导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镇要积极整合云路专职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力量,完善调度指挥机制,定期组织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三) 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镇每季度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各村(居)委会要每月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每周要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排查整治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栋建筑一个档案、一个单位一个档案、一个场所一个档案。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采取教育、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督促单位落实整改。
    (四) 落实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镇确定每月的19日(逢假日顺延)为消防宣传日,牵头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有条件的村(居)委会要设立消防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消防宣传服务。大力实施消防宣传标语、标牌、橱窗工程,在主要道路、街区设置消防宣传标语,在每个村(居)委会设置不少于一处的固定消防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三小”场所、火灾易发场所开展经常性提示,警示业主和消费人员注意消防安全。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五) 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镇结合实际编制消防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乡村建设同步实施。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部位,所在村(居)委会要及时联系职能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要按照标准安装市政消火栓;对使用天然水源的,要建设消防供水设施。要推动居民小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商品城、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区要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埋压、圈占、损坏公共消防设施,不得挪用、挤占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
    (六) 加强社会单位管理。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确保单位安全。大力推行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户籍化”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备案申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身份证管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制度。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要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落实针对性防范。持续推进“三小”场所(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小档口)“一畅两会”行动(社会各单位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掐源头、摸底数、清人员、搞分隔、逐步治理,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2017年,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行“户籍化”管理。
    (七) 落实有关监管部门责任。镇消委办要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区消防大队;综治办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民政办要将村(居)委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所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广东公安厅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定》和《关于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镇长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第一负责人,镇各村主任、村民小组负责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要经常研究部署、组织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将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结合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分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积极培育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所需经费,推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 形成工作合力。消委办、综治办、民政办和公安派出所、工商所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派出所要科学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定期对各村(居)委会消防协管员、村(居)委会“两委”干部成员进行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要将云路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工商部门要严格把好登记准入关,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允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登记。
    (三) 落实工作考评。镇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检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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