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令第59号),根据《揭东区2018年冶金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揭东安监〔2018〕19号)要求,结合实际,镇安全办制定了《云路镇2018年冶金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请将此通知精神传达至各村(居)本辖区内所有涉及冶金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执行,进一步督促冶金等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安全培训制度,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云路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云路镇2018年冶金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
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揭阳市2018年冶金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揭安监〔2018〕35号)、《揭东区2018年冶金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揭东安监[2018]19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冶金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治理,摸清我镇冶金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继续深入开展冶金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冶金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有效消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各村(居)工作任务
各村(居)要加强统筹部署,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工作,严格执法检查整治,加大宣传培训,继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对冶金等行业企业的工作要求
1、完善并履行作业审批制度。要督促企业制定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凡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要进行作业逐级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和作业前安全培训,任何人不得作业。对危险性大、高风险的作业,实行许可制、工作票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审批等制度。
2、完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及企业内部规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和告知,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并保持作业出入口通畅。
3、必须进行危害因素评估。企业必须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4、必须进行作业环境检测。一是作业前,要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浓度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作业条件后,方可作业。二是作业过程中,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时,要对作业场所中的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三是作业者工作面发生变化时,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要重新检测后再进入。
5、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要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6、必须配备防护设备设施。一是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或爆炸性粉尘时,各项设备设施均应符合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要求。二是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检验、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三是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按照《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和《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要求,配备和使用呼吸防护用品。
7、必须按要求落实监护人员和救援措施。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和监护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对涉及易燃、易爆或易中毒物质的设备动火或进入内部工作时,现场监护人不应少于2人,并按规定配备防护设备和救援设施。
8、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要开展日常应急演练。当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员要及时报警、报告并科学施救,救援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和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等。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摸排建档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
各村(居)要认真部署开展本辖区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进一步摸清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底数和基本情况,把握本辖区冶金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治理重点,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冶金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台账。针对辖区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专项检查计划,并有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或分析会等进行研究部署。
请各村(居)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附件3《冶金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台帐》报镇安全办。
(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9月20日)
督促企业按照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标准、规定和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认真进行自查自改。结合年度执法和工作计划,各村(居)要将冶金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纳入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内容,全面检查辖区内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自查自改情况。对涉及冶金、建材、轻工等有限空间事故占比最多行业的造纸和酱腌菜生产、有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填写附件1《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建立台账档案;对拒不整改的,要上报或联合区安监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督查总结阶段( 9月20日至10月31日)
各村(居)要于9月底前开展本地区督查总结。镇安全办将组织对各村(居)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各村(居)要注意收集相关专项整治材料,建立完善档案,并于2018年10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及附件2《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报镇安全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推进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
工作。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的领域广、行业部门多,中小企业数量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施救不当极易造成事故后果扩大。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行业企业有限空间摸排、监督检查工作,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各村(居)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做到行动有方案、检查有记录、隐患有登记、整改有措施、落实有结果。重点抓住冶金、建材、轻工等有限空间事故占比最多的行业,有序推进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的确认工作。同时要严格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拒不整改隐患、隐患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选择典型企业特别是事故单位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三)加强宣教培训,提升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各村(居)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有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59号令)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着力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有限空间作业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工贸企业从业人员安全风险辨识和防范能力,提升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居)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处理;特别是对外协单位疏于管理发生事故的以及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的,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