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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路镇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5-07-12 10:0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村、各单位:

为推动我镇学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落实贯彻《揭东区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现将《云路镇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路镇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

    为推动我镇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落实贯彻《揭东区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现结合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镇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镇大力推动实施第一期行动计划,全镇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突出成效,学前教育资源快速扩大,资金投入不断增加,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加强,“入园难”问题得到解决。2014学年初,全镇有幼儿园13所,其中集体办3所,民办10所;全镇在园幼儿1880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9%

目前,我镇学前教育发展主要表现为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教师数量欠缺,工资和福利待遇偏低,师资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参差不齐,教科研工作有待加强;学前教育运行保障、监督管理机制亟待完善。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6年,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初步建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加大,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学前教育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教师队伍进一步稳定和优化,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

(二)具体目标。

1.普及学前教育。到2016年底,全镇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0%以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75%以上。

2.提高规范化幼儿园比例。到2016年底,全镇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60%以上;基本消除无证办园。

3.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镇公办幼儿园比例达30%以上,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到2016年底,全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75%以上。

4.提升我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到2016年底,建成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独立举办规范化幼儿园。

5.提高学前教育保教队伍素质。落实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2016年,全镇80%以上的幼儿教师具备相应资格,大专以上学历的幼儿园教师比例达50%以上;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进一步提高。

6.提升保教质量和科学育儿水平。到2016年,全镇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镇建成1所以上贯彻落实《指南》实验园。

三、重点任务

(一)扩大资源。继续加强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和规范化村级幼儿园建设,解决目前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积极改善办园条件,努力增加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园机会。

(二)调整结构。调整资源结构,扩大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面。调整布局结构,努力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调整投入结构,逐步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在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同时加大对提升保教质量的扶持

(三)健全机制。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努力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健全幼儿园教职工待遇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

(四)提升质量。深入贯彻落实《指南》精神。健全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提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提升办园水平,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逐步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四、具体措施

(一)强化学前教育规划建设。根据各村经济发展、居住人口规模、计划生育政策等因素,定期开展学前教育学位预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园要达到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要求。

(二)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一是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按照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逐年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优先将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教育资源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小学举办幼儿园(班)。二是规范公办园登记管理。对于政府和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依照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三是扶持集体办园的发展,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今年,我镇将按照《揭东区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办法(试行)》,落实普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保证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鼓励民办幼儿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多元化学前教育需求。

(四)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努力争取资金,加大学前教育经费财政投入力度,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我镇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鼓励并扶持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接收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等。同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

(五)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1号)。完善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落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参加各类专业培训。

(六)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按照《揭阳市揭东区幼儿园管理暂行规定》(揭东府办〔201312号)的有关要求,组织教育、综治、公安、卫生、工商、物价等部门继续做好辖区内无证幼儿园的清理和整治工作,基本消除无证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财务管理、收费行为等的监管,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主动与卫生、安监部门联系,落实儿童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加强幼儿园园长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健全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每所幼儿园至少配备2名以上有专业资质的保安人员。

(七)加强幼儿园保教指导。按省要求落实《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深入贯彻落实《指南》精神,科学合理组织幼儿一日生活,进一步提高保教工作水平。镇成立幼教中心辅导组,以中心幼儿园为龙头,全镇划分为3个教学片区,每学年制定年度教研工作计划,对教研片区和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充分创设条件推动《指南》实验区工作,开展教科研和分享交流活动,鼓励和支持幼儿园开展园本教科研和园本培训,及时解决保教人员工作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有效提升保教工作水平。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导向,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评估和指导。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行为,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五、工程项目的规划

镇将根据区部署,做好镇规范化幼儿园建设项目、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项目、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奖补项目、幼儿园教师达标工程、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工程等五项学前教育工程项目的建设规划,并对照工程项目内容制定项目计划,落实专项经费组织实施。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将高度重视二期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科学确定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并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统筹协调。镇人民政府将建立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镇发展学前教育工作。镇各相关部门将按照区的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三)推进综合改革。镇政府要按照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理顺办学体制,深化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吸引力。

(四)强化资金监管。镇政府、教育组要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督促幼儿园完善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对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杜绝乱收费和乱摊派,加强学前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审计监督。

(五)加强督导检查。镇将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当地政府教育工作实绩的考核指标,对各园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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