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员会、各劝导站:
为认真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化监管、落实措施,确保各劝导站履职尽责,把好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第一防线,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云路镇交通安全劝导站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路镇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
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对象
全镇所有行政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共6个)。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共计100分)
(一)基础工作情况(30分)
1.按标准配备专(兼)职交通协管人员(10分)。全未落实的扣10分,未按标准落实扣5分。
2、劝导站有固定执勤岗亭,配齐相关办公、执勤装备(包括:办公桌椅、文件资料夹、反光锥筒、反光衣、等基本办公设备和用品)﹙10分﹚。未有建设岗亭的扣6分,未配齐办公设备和用品的,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建立健全村所有机动情况帐(5分)。未建立的扣5分,建立了每季度末更新的每次扣1.5分,扣完为止。
4、建立健全村驾驶人情况台帐(5分)。未建立的扣5分,建立了每季度末更新的每次扣1.5分,扣完为止。
(二)劝导工作开展情况(30分)
1.劝导员能落实值班值勤制度(10分)。发现一次未到岗到位的扣2分,扣完为止。
2.劝导员能按规定佩证上岗(4分)。发现一次未按规定佩证上岗扣1分,扣完为止。
3.对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检查、教育、劝导,责令现场整改并记录在案(10分)。未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的,发现一次扣1分,无记录的每少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
4、认真查看前一天平峰期的监控录像,对存在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本村驾驶人,开具《交通违法教育劝导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或其家属(6分)。未履行此项发现一宗扣1分,扣完为止。
(三)、交通安全宣传(20分)
1. 设立1处以上交通安全宣传专栏,至少2处墙体标语、板报或挂图,每个学校、幼儿园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栏(板报),每学期至少安排2次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10分)。少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
2.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大喇叭”,每天开展“大喇叭”交通安全宣传(6分)。未设置的扣6分,设置的每发现一天未开展宣传的扣1分,扣完为止。
3.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台帐(4分)。未建立的扣4分,建立但登记不完善的扣2分。
(四)、隐患排查治理(10分)。
(1)能及时排查并上报村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6分)。发现有隐患未排查上报的一宗扣3分,扣完为止。
(2)对因条件限制不能及时治理的,能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等临时性安全防范措施(4分)。未设置的一宗扣2分,扣完为止。
(五)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考核(10分)。
1、辖区内交通安全事故同比减少的﹙以交警大队统计数据为准﹚(4分)。增加的倒扣2分。
2、本村区内不发生交通安全死亡责任事故(6分)。若发生按每死亡1人倒扣1分并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三、考核方式
(一)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对劝导站工作进行考核综合评定,对本村内的机动车或驾驶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村,取消评比资格。
(二)组织领导。建立由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以交管办为主,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劝导站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各村劝导站日常工作和年终目标考评工作。
(三)考核实施。各村每年12月25日前将自查计分表及计分说明等考核材料报镇交管办。由考核小组组织对各劝导站听取工作汇报、查看规章制度、档案台帐、检查路面守法率和调查走访群众等方法,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镇政府办公室审查并予以通报。
四、奖惩办法
根据考核得分顺序评出村劝导站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10%的比例进行评选,并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未达到85分的劝导站不予评奖;对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的劝导站予以通报批评。
五、本试行办法由云路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试行办法从2015年7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