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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东区云路镇重点流域“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5-12-03 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揭东区云路镇重点流域“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路镇人民政府

2015123

 

揭东区云路镇重点流域“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枫江、车田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水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揭阳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揭府办[2013]91号)、《榕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揭府办[2015]37号)、《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重点流域“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15]54号)和《揭阳市揭东区重点流域“河长制”实施方案》(揭东府办[2015]48号)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镇、行政村2级“河(段)长”责任制,分别由镇、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流“河长”、“段长”,为辖区内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水环境质量负总责。通过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强化环境监管、农村水源污染综合整治等举措,有效治理工业、生活、农村水源污染,逐步实现重点流域阶段整治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

二、实施范围

枫江(云路段)、车田河(云路段)等河段。

三、任务目标

以《揭阳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和《榕江枫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整治目标为总要求,以我镇《揭东区云路镇枫江流域整治工作方案》任务目标为抓手,着力整治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全力推进重点整治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顺利实现枫江、车田河水质逐年改善。

()截污治污。进一步完善污水系统,实施最严格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排污口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减少入河污染源,建立河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实现河道水体清洁无黑臭。

    ()水域管理。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水域的管理。坚持河道巡查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堤岸养护。定期对管辖区内河道堤岸进行全面巡查,督促各村及时修复和更新堤岸工程及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及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

()河道疏浚。要定期组织对河道淤积进行疏浚,确保河道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

()河面保洁。各村要按照镇政府制定的《云路镇境内河道、水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河面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督促保洁责任的落实。

()绿化维护。加强河道绿化日常管理和维护,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多种常绿、乡土树种,适时修枝和抚育,及时清理受害树木、补植死亡树木,促进植物生长发育,确保河道绿化成型。

   ()清障拆违。加强河道执法力度,依法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和其它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体。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协调机构

镇成立云路镇重点流域“河长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刘书文

副组长:陈伟生  陈惠群

  员:郑晓锐  吴叙新  谢邓创  林锦水  吴美雄  蔡楚明   江大弟  江利标  郑锦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由吴叙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下达年度治理目标和任务、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跟踪监督各项任务落实。

(二)考核断面设置

按照遵循河流自然状况、便于分清责任、具有代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设置“段长”考核断面。行政村“段长”考核断面具体由镇负责设置认定。(行政村“段长”设置情况分别见附表)

(三)水质监测

各考核断面由区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监测频次、采样方法、考核项目、分析方法、评价标准、达标计算方法、监测结果提交与通报等内容,按照《关于印发〈揭阳市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管理方案〉的通知》(揭市环〔200910号)的要求执行。各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提交镇政府,由镇政府进行通报。

五、段长任务

段长为 “河长制”实施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完成“河长”下达水环境综合整治年度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治污措施。

六、考核监督

按属地管理原则,“段长”考核由我镇负责实施。

(一)严格考核问责。把枫江、车田河(云路段)整治的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对一年考核不合格的“段长”,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要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报告,由镇监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约谈,并适当扣减所辖行政区的相关补助资金;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由镇政府会同组织、监察等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不得在当年综合评优创先活动中获得表彰奖励,视情况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就地免职。对一年考核优秀的“段长”予以通报表扬;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建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社会监督。对“河长制” 开展情况适时进行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河(段)长”名单,特别是重污染河流要在沿河岸边显著位置设置“河(段)长”公示牌,标明“河(段)长”职责、整治任务、保护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揭东区云路镇两江流域治污“河长”考核断面设置方案

          

揭阳市揭东区云路镇重点流域治污“段长”考核断面设置方案

序号

流域

河段名称

考核断面

责任区域

责任人

职务

1

枫江、车田河

车田河中夏段

中夏

中夏村

林锦水

村书记、主任

2

车田河梅坛段

梅坛

梅坛村

吴美雄

村书记、主任

3

车田河象岗段

象岗

象岗村

蔡楚明

村书记、主任

4

车田河云七段

云七

云七村

江大弟

村书记、主任

5

枫江、车田河田东段

田东

田东村

江利标

村书记、主任

6

枫江、车田河月浦段

月浦

月浦村

郑锦周

村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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