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近日,区镇有关部门在巡查中发现,我镇一些地方仍有牛蛙养殖和禁养区内畜禽饲养现象,特别是牛蛙养殖有死灰复燃的迹象。为进一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根据《揭东区畜禽水产养殖业清理整治方案》和镇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的通告》,特通知如下:
一、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责,自即日起对本辖区内的牛蛙养殖和禁养区畜禽饲养进行全面自查,自查情况于2018年3月18日前报镇农业办公室。
二、各村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牛蛙养殖场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清理拆除,做到边查边改,确保在2018年4月13日前完成清拆工作。对在禁养区内存在的畜禽饲养场要在2018年4月13日完成关闭取缔。
三、镇农办、环保、国土、电力、纪检、派出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清理工作。镇将加强督查,对在清理工作中,漏报、瞒报、清理不彻底或整治不力的,镇党委将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附件:1、云路镇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专业户清理情况表
2、云路镇牛蛙养殖场清理情况表
云路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