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相关单位:
现将《云路镇建立和完善税收共治共管提高镇街基层税收征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直向镇财政所联系。
云路镇建立和完善税收共治共管提高镇街基层税收征管工作方案
为着力营造我镇依法纳税、税负公平的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提质增效,促进经济发展,建立和完善税收共治共管机制,提高镇街基层税收征管水平,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东区建立和完善税收共治共管提高镇街基层税收征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揭东府办[2018]27号)精神,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区二届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型、效益型”新型城镇化示范区核心任务,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规范税收征管,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营造税负公平的营商环境,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经济发展和财税增收良性循环发展。
二、协调机制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担任组长的镇财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分解下达财税收入预期目标,协调督促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加强税收征管,完善协税护税机制,促进应收尽收、公平税负。
三、主要措施
(一)国税征收二组、地税分局要切实履行征管主体责任。国税征收二组、地税分局要切实落实税收征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细化税收征管机构设置和征管范围划分,建立与我镇以及工商部门对应管理关系的征管单元,方便建立共治共管的管理机制。
(二)发挥企业数据综合管理平台作用,综合治税。镇政府要充分利用经济户口清理成果,发挥企业数据综合管理平台作用,强化经济管理责任。一是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主体总体情况、产业特点和行业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产业、行业、企业分类施策、精准扶持,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二是要认真分析辖区内存量的经济户口数据,强化涉税共管共治,营造税负公平的营商环境,提高基层税收征收管理水平。三是要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详细纳税情况,运用清理经济户口工作成果支持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实现税收稳步增长。
(三)加大“个转企”和对经营主体帮扶力度。镇政府是推进“个转企”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本地区“个转企”工作方案和扶持政策措施;工商部门要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突出解决“个转企”瓶颈问题,要通过比对工业用电户数,重点引导用工15 人以上或经营面积300 平方米以上的工业户转型。
(四)加强涉税信息交换共享与比对应用,进一步推进税收共治。镇政府要加强经济户口清理后续管理工作,完善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涉税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重点做好房屋产权转移、土地出(转)让、土地租赁、大型招投标、政府采购、大型工程项目、欠税等方面涉税信息的共享,防止重点税源漏征流失,助力税务机关提升“数据管税”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税收共治质效。
1.完善企业新增登记、变更、退出工作。市监部门要利用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开发的企业数据综合管理平台数据,牵头做好国税、地税登记数据以及镇政府录入市场主体数据的关联比对,加强对新登记户的正常管理,做好失联、未年报等异常户的清理,建立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进一步挤实全市经济户口。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工商部门做好“个转企”纳税人的登记信息变更、税收政策帮扶、优化办税流程、简化涉税资料报送等工作,并积极引导已办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并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及时确认并补充涉税信息,提醒并辅导纳税人依法及时申报纳税。
2.强化数据管税。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并协助税务部门抓实抓准数据采集、管理和应用,税务部门要根据采集的数据持续开展各项税费的风险管理与应对,以数据控税堵漏增收。
3.推进重点税源控管。镇政府要协助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上市公司、重点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重点企业的税源控管,开展风险评估,提高重点税源贡献率。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向税务部门提供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等涉税信息。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共享涉税信息,提高税收共治成效。
4.做好用电信息采集比对工作。供电部门应发挥主体作用,提供辖区内工业用电户信息,联合基层税务、市监部门开展实地调查,实地确认登记纳税人的用电客户编号、电表资产编号、电力来源和用电量等信息,规范统一采集纳税人用电相关信息,进一步协调解决“一表多户”“一压多户”“一户多表”“表用不一”等情况。税务部门要对供电部门提供的信息与纳税人申报信息开展分析比对,逐户过关,确保纳税人识别号与用电客户编号、电表资产编号等信息相匹配。对未纳入税收管理的用电户,要结合经济户口清理工作要求及时纳入管理。
5.做好与土地有关税种的税收工作。税务部门要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沟通协作,及时做好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拍卖税收的跟踪征收入库工作,实施“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确保与土地有关的税种能保持有效增长。重点清理国土资源部门存量及新增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应纳印花税,严格把好“先税后证”的关口,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加强对国土资源部门、各村(居)委会共享的国有土地出让信息、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出租等信息的利用,强化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镇财政部门要主动发挥牵头作用,协调镇国土资源部门、各村(居)委会全力支持配合,主动全面提供征地、租地、已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实际使用人等涉税资料。
(五)坚持精细化管理,强化征管挖潜增收。
1.开展专项清理。税务部门要持续加劲发力开展“一税两费”清理、欠税专项清理、企业所得税数据比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等专项清理工作,积极挖潜增收。镇政府要积极响应税务机关请求,采取有效手段协助税务机关追缴欠税、协调解决历史遗留的其他有关涉税问题,积极营造涉税共管共治、公平税负环境。
2.推进税务部门委托代征“砂土石”销售应纳税费。由财政部门牵头,推进税务部门委托合适的单位代征“砂土石”销售应纳税费,全面规范“砂土石”销售业务税收管理;稳步推行零星税源委托代征,堵塞管理漏洞,挖掘税收增收潜力。
3.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关注新增企业所得税税源动向(包括“营改增”后的新办企业、跨地区建安企业预征所得税、土地转让、股权转让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等),进一步加强与工商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的协调,取得有关税源的涉税数据,进一步扩大税基,挖掘税源。
4.加强税收政策辅导,完善增值税管理链条。对与增值税抵扣上下游链条关系较为密切的纳税人(如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行业的纳税人),国税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宣传辅导,引导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提升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主观能动性,逐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对符合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拒不登记的,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并对其销售额的真实情况进行定期监控。要循序渐进提高定期定额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目标措施逐步推进,重点对乡镇繁华地段或主要路段、专业市场等地区开展清理,确定合理的定额项目、定额要素等指标,确保核定定额公平、公开、公正。
5.抓好重点税种的管理和房、土两税的征期管理。地税部门要依托土地增值税管理系统对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环节实施全流程跟踪监控,做好房地产项目管理和清算审核,抓好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的入库工作,并做好与企业所得税的税种联动管理。
附件:云路镇财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云路镇财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江海彬(镇 长)
副组长:徐锦峰(党委委员)
成 员:谢纯发(财 政 所)
蔡旭升(财 政 所)
袁励枫(财 政 所)
洪茂华(工 商 所)
李雄德(国 土 所)
涂惠成(供 电 所)
谢俊创(企 业 办)
吴奕惠(国 税 局)
陈桂河(地 税 局)
陈填明(统 计 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由谢纯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云路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