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消安委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揭阳市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揭消安委[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经常性开展初起火灾扑救、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火灾防控工作,实现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工作目标。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镇消安委办公室联系。
云路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