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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汇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4-10-10 13:5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的通知》(揭市建城[2014]1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开展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建筑节能管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局自2010年5月份开展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至今,工作不断创新,稳步推进,实现了建筑节能管理从无到有的历史转折,经历了从粗放到规范和从抵制到认可的管理过程,管理工作不断检讨创新,逐步走向规范化。4年多来,共有新建民用建筑 108  宗,全部实施建筑节能管理。

(二)新建建筑节能管理

1、实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制度。新建民用建筑自2010年5月开始,一律要求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报我局进行备案。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内容的,一律要重新计算,变更后的节能内容要重新委托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后要重新送节能部门备案,方准交付施工使用。4年来共办理设计审查备案总数为 112 宗,备案率100%。

2、实施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和备案制度。我局实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的民用建筑工程,全部要求执行建筑节能施工技术标准,并实施建筑节能专项验收,验收合格方准进行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并要求节能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必须在验收合格15日内到我局办理节能专项验收备案手续,否则将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罚,未经节能验收备案的工程,一律不予受理工程竣工验收业务。4年来共有  85 宗民用建筑工程竣工,并进行了节能验收,办理节能验收备案 85宗,备案率100%。

3、实施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我局在开展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的同时,对已经备案的工程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工作。要求质量监督机构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导则》的规定,按照建筑节能施工验收标准对民用建筑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工作做法:是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监督登记时须提供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图纸、节能备案登记表、施工专项方案、监理单位的节能专项监理方案;质量监督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监督方案。是监督建设施工单位执行节能公示制度,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分别在建筑工地和房地产销售地点公示工程建筑节能信息,并接收社会监督,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和销售合同必须明确建筑节能信息。是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施工验收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主要从材料控制和工序控制两方面:材料的控制方面。要求建设、监理单位加强对进场原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见证取样送检报告的检查并严格按图施工,施工过程不得擅自变更原设计图纸,确需变更的,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经施工图审查部门审查合格、重新备案后方可施工;工序的控制方面。要求施工单位每道工序、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必须经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是把好竣工验收关。我局将节能专项验收作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完成的5个专项验收之一。节能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把节能验收方案、施工验收技术资料和节能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分别报质监机构和建管股(节能办)审查合格后,方准组织节能专项验收,并由质监机构和节能办现场监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质监机构出具《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报告》报局备案。

(三)切实推广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和其他建筑节能材料。

建筑节能材料发展是建筑节能的基础,传统的建筑材料,难以满足建筑节能的要求,新兴建筑节能也需要公众了解接收,才能真正进入市场。因此,建筑节能管理部门身负着推广建筑节能材料的重任,只有价廉物美的节能材料,才能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建筑节能需求和使用热情。我局除了及时转发上级推荐新兴建筑节能材料的文件转发给整个建筑行业外,还在2012年率先举办一场建筑节能材料推介会,让行业更多的了解接触节能材料的性能、价位和施工工艺要求等,更好的推动建筑节能工作上一个新台阶。我局也大力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全区目前共有商品混凝土企业5家,产能基本满足我区建筑需求,建筑工程基本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大型建筑工地基本消灭现场搅拌混凝土。我局散装水泥办2010年被评为“十一五”全省推广散装水泥先进单位。

(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2011年全国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以来,我局一直坚持真实全面的工作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年度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全区所有政府机关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纳入统计范围,几年来纳入统计的公共建筑面积共 25  万平方米。

(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我局大力推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虽然当地财政资金短缺,未有资金补贴,但每年仍然有一定数量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例如逐年分批改造路灯,更换LED光源,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的金叶大酒店实施了外门窗更换为镀膜双层中空玻璃窗,照明采用LED光源,热水系统与空调系统互联等节能改造措施,有效降低能耗,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可再生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我区近几年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农村底层住宅和城市高层建筑顶层普遍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部分农村安装了太阳能路灯等。

(七)绿色建筑发展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根据《揭阳市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揭阳市揭东区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并上报区政府发布执行,对绿色建筑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工作措施。下一步将结合揭东的实际,参照上级及周边县区做法,进一步对实施意见进行完善,将从规划编制、用地规划、工程规划、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许可、项目验收等各个进行把关。先从政府保障性住房工程入手,推行到所有政府投资均按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建设,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筑节能管理一些做法和成效,管理工作碰到的问题及建议

(一)我区建筑节能管理的一些做法及成效:

1、建章立制,逐步规范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我局自2010年5月开始实施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经过几个月的实践,我局总结形成了一套管理办法,并在2011年4月以建设局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了《揭东县建设局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实施办法(试行)》(揭东建[2011]2号),统一了全区的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明确的指导了建筑节能具体业务,使节能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该实施办法附件提供了验收报告等相关业务表格,为规范统一全区节能管理业务内容。为理顺我区各业务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进一步加强我区的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我局于2010年发布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揭东建[2010]61号),明确了发改、规划、各职能部门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工作要求,形成一套贯穿整个基建程序的完整管理模式。针对我区目前建筑节能设计环节存在的设计水平低下、为图轻易通过审图指标而不顾经济适用要求而盲目选用高造价节能材料等问题,我局已经出台了《揭东县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2012年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方意见,待修订完善后,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印发执行,有效的控制节能设计的合理性和工程造价,避免走入“节能不节钱的发展误区,为建筑节能的推进扫除阻力。针对我区存在的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存在的备案表内容、指标不全面,形式不规范的实际,我局发布了《关于使用揭东县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报备文件(2012版)的通知》(揭东建建节[2012]1号),统一了全区的建筑节能审计审查备案表的内容和表式,有效地规范了建筑节能管理业务,推动节能管理工作规范化。

2、定期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推动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建筑节能意识和管理水平。针对我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开展较晚,行业总体水平较低的现状,我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图审机构以及监督机构的建筑节能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有效的提升建筑节能工作水平。

3、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建筑节能材料检测。2010年节能工作开展初期,由于整个行业的节能意识薄弱,遇到的阻力非常大,对推进节能工作非常不利。其中最大的阻力来自节能材料的检测工作,因为节能材料的检测费用会增加施工单位的成本,因此很多施工单位对检测有抵制情绪。我局根据实际,采取了先易后难,先少后增的切实措施,先从要求检测墙体材料导热系数开始,逐步推行到目前要求检测墙体材料、屋面保温材料、外墙保温材料、门窗材料、门窗气密性、建筑照明导电材料的节能性能均要检测,除了风机盘管机组等少数检测项目外,其余检测均要求执行,有效要提升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

4、组织参加建筑节能培训,有效提高行业人员的从业水平。针对我区建筑行业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管理从业人员节能意识薄弱,从业技术水平低的实际,我局每年均组织全区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各级举办的节能培训,几年来,共组织参加培训近千人次,有效的提升行业从业人员建筑节能专业技术素质。

5、把好节能材料市场准入关。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目前市区粗制滥造的建筑材料,特别是劣质墙体材料充斥市场,建筑工地劣质外墙砖随处可见,使用建筑材料与检测报告完全不符,造成节能工程质量不良,质量通病频发,投诉增多。我局2014年9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揭东建管[2014]16号)及《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和屋面保温材料产品实施标识管理的通知》(揭东建管[2014]17号)文件,对进入我区建筑市场的建筑节能材料开展备案工作,对已备案的登记的建筑节能材料供应企业建立诚信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监管。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意见:

1、规划联动,从源头抓好建筑节能工作。

规划是建设的龙头,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也必须从规划抓起。建议市级主管部门会同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规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并明确通过何种业务何种形式去实施建筑节能。

2、争取财政支持,扶持建筑节能材料的生产和研发,降低建筑成本,提高节能工程质量。目前市区节能材料的生产企业较少,质量较差,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满足不了市场需求。但技术含量高的节能产品由于成本高而难以进入市场,故而须地方财政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降低产品研发和制造成本,从而让价廉物美的节能材料能够供应充足,满足我市建筑市场需求。

3、培训建设系统从业人员建筑节能知识,提高行业建筑节能整体技术素质。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我区目前存在着一线施工工人不懂节能材料的施工工艺,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不熟悉、不掌握节能施工技术,监督人员也不了解节能质量技术等问题,从而造成节能工程质量通病突出,产生了节能工程一定有质量问题的误区,从而阻碍了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部分政府职能部门不了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造成节能管理把不住关,管理流于形式。因此,培训从业人员技术素质是当前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建议市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对全市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包括施工、监理、监督、规划等部门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4、进一步深入推进“三禁”工作。“三禁”工作包括: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禁止使用袋装水泥。三禁”是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我区三禁”工作仍然不理想,现场搅拌和使用袋装水泥现象屡禁不止。这与我区政府未发布相关三禁”公告,主管部门执法无依据不无关系。省政府令156号要求主管部门要划定禁止现场搅拌、使用袋装水泥的区域,并由当地政府发布公告。建议市主管部门及时完善此项工作,为今后的三禁”开展扫除障碍。

5、尽快开征“两金”。“两金”包括散装水泥资金和墙体材料革新专项基金,是国务院批准保留的政府性基金之一。是建筑节能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一项保障措施。征收墙改基金,能有效的确保使用合格新兴墙材,征收散装水泥资金,能确保建筑工程不现场搅拌,不使用袋装水泥。收取的基金部分收益,可以用来扶持节能材料的发展,从而良性的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节能管理工作依靠区县一级,参照周边城市做法,建议“两金”由区县一级征收,我区正在着手准备开征“两金”准备工作。

6、财政扶持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建筑由于存在着造价相对较高的因素,而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故而绿色建筑的发展受制于经济水平,这对于绿色建筑的推动是十分不利的因素。中央省均明确财政要有资金支持绿色建筑的发展,也只有财政支持,才能拟补绿色建筑增加的投资成本,从而调动投资者建造绿色建筑的积极性。建议市、区县一级主管部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绿色建筑发展,为我区的绿色建筑发展增加推动力。

7、从设计环节抓起,提高节能设计水平。目前建筑设计行业节能设计技术相对于行业发展相对滞后,节能设计缺乏技术性,不考虑地方气候因素和经济实际,为简单满足节能审核指标,盲目采用造价高性能节能材料,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从而造成“节能不节钱”的人为误区,严重阻碍建筑节能的健康发展。建议市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制定出符合揭阳地方实际的节能设计指导意见,明确禁止高造价低技术的设计图纸被交付使用。

8、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了解熟悉的人较少。建筑节能的发展需要全民了解接受。建筑节能需要加大宣传力度,任何行业的发展都需要得到人们的了解,才能得到人们接受。建议市县区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从电视、报纸设立专门公益栏目,宣传建筑节能,让人们了解建筑,支持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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