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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揭阳市揭东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5-08-28 09:5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起重机械安装企业单位,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揭阳市揭东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揭阳市揭东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8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住建局,林炳华常务副区长,江玉城常委,区安委办


揭东建管[2015]40号附件

揭阳市揭东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8.16”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汲取天津“8.12”事故血的教训,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5]1771号)、《揭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揭阳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安委明电[2015]5号)、《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揭市建建[2015]57号)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彻底地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区质安站要紧密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等部署要求,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内容:

1.企业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3.在建工程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以及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参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等情况。

5.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区住建局、质安站要继续推动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市场、现场联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取最严厉手段和措施,重点集中打击和整治以下行为:

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或个人的行为,不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行为;

2.施工单位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行为,不编制、不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行为,不依照强制性标准规范施工、偷工减料的行为;

3.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

4.施工单位不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区住建局、质安站要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2.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是否按照规定组织验收;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监理单位是否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是否按照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三、工作安排

(一)认真部署安排,开展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底)。参建各方主体要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进行部署并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二)加强检查督导阶段(10月初至11月中旬)。区质安站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所辖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我局将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等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督查。

(三)总结巩固提升(11月中旬至12月底)。区质安站要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隐患整治落实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住建局成立由袁利明任组长,局建管股、区质安站、市政股负责人为成员的揭阳市揭东区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管股,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区质安站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自觉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检查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区质安站要重点开展对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检查,突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通过市场与现场联动,进一步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执法机制,建立部门间案件移送处理制度,实现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对于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和人员,绝不姑息,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广泛宣传引导。我局将以深化“打非治违”为主题,以明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题行活动,通过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要畅通举报渠道,有效运用安全生产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区质安站要于12月1日前将专项行动检查、督查、执法的工作总结报送局建管股,以便汇总上报市住建局和区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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