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人民政府网站
官方微信
关于印发《加强揭东区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工地防扬尘管理要点》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6-10 09:5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升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水平,落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案(第49号)内容,认真开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活动,我局制定了《加强揭东区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工地防扬尘管理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加强揭东区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工地防扬尘管理要点》

 

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章

                              2019年5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住建局,王拥新同志,区政府办,区创文办

 

加强揭东区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

--工地防扬尘管理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升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水平,落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案(第49号)内容,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的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工地防扬尘管理工作,制订如下管理要点

  1. 加强工地出土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工地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出入工地的管理,监理单位要尽职尽责,加强现场监管力度,切实做到:

    (一)须在工地内配备一个沉淀池,池内污泥每日及时清除,并与市政管网相连,沉淀后的清水通过管网排放;

    (二)须配备钢架镂空冲洗平台或下沉式洗车槽,冲洗平台或洗车槽应设置在工地大门内

    (三)须在冲洗平台或洗车槽周围3-5米内配备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做到每日清理;

    (四)须配备高压自动冲洗设备或高压冲洗水枪;在围挡四周上方安装喷淋抑尘设施;

    (五)须对车辆进出口及主要通道路面进行硬化、平整;

    (六)施工现场应配置专职保洁员,负责工地内场保洁和“门前三包”对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冲洗,运送各种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飞扬、洒落和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七)每天至少对工地内外道路全面抑尘洒水4次;

    (八)主体结构施工外脚手架要用经检测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禁止采用劣质安全网;

(九)建筑工地必须设置高度符合要求的安全围挡,围挡应设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传承文明家风、创卫生城市等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档面积的50%。围挡出现破损或缺口应及时修复。现场进出口大门要设置企业标志

(十)禁止野蛮施工。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需夜间作业(特别是市政道路施工企业的噪音扰民)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张贴告示,做好与工地周围居民的沟通工作,减少矛盾,和谐施工。

二、明确监管责任

建筑管理股根据局领导指示精神,及时制定出台《加强揭东区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工地防扬尘管理要点》,部署防扬尘工作。建筑管理股专家组负责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对《加强揭东区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工地防扬尘管理要点》的落实,并督促监理企业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理力度。城监队(城管中心)负责监督工地外、街道扬尘情况,并跟踪调查扬尘源头,并依法进行处置。属于建筑工地引起的,要责令工地整改,并通报建筑管理股专家组,建筑管理股专家组要加强对工地的巡查,巡查人员要在巡查过的工地留有巡查记录备查。

三、工作要求

  1. 各建筑企业必须在6月上旬完成工地防扬尘设施的建设、防扬尘措施的制定和批准,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工处理。今后新开工工程凡是不符合第一大点要求的,一律不准开工。

  2. 监理单位要认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落实防扬尘设施的建设和措施(含防噪音扰民措施)的制定,对屡次违反施工管理规定受到多次投诉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要要及时报告建筑管理股专家组,由建筑管理股专家组按规定采取记分或暂停施工措施,需行政处罚的报局综合执法股进行处理。监理人员不督促施工各方主体落实《加强揭东区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工地防扬尘管理要点》又不及时上报的,按不履行监理职责处理。

  3. 建筑管理股专家组和城监队(城管中心)要负起监管职责,不得互相推诿或敷衍了事,组长、队长要亲自抓。对监管人员未采取措施或未及时上报而工地存在扬尘问题受到多次投诉的,将按规定追究监管人员责任。

     

     

相关附件:
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