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1日,我局发布了《关于召开<揭阳市揭东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实施办法>听证会的公告(一)》,接收公众报名。截至2023年3月31下午17:30报名期限已届满,我局确定了23名听证参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地点
时间:拟定于2023年4月21日 上午9:30,半天
地点: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
杨楚平 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陈泽彬 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柯洁玲 揭东区人大代表
林建南 揭东区政协委员
(二)相关部门代表:11名
张晓霞 揭东区政府办
黄凯生 揭东区财政局
陈伟城 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夏泽伟 揭东区农业农村局
谢惠明 揭东区城管执法局
江泽武 揭东区交通运输局
侯敏鹏 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锦彬 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庄楚新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
高沛彬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罗庆聪 揭阳市揭东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三)市民代表:9名
蔡少琴 高伟纯 吴嘉虹 吴梓宜 吴燕冰 吴海彬 吴子琪 赵慕云 郑嘉栩
(四)专家学者:1名
郑旭 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
(一)听证参加人共23人,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不得少于8人的规定。
(二)请听证参加人准时参加听证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于听证会举行3日前告知听证组织机关;无故缺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