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揭东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揭东区区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揭东财预[2018]1号),我局本着“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的原则,认真编制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主管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人事秘书股、财务审计股、建筑管理股、规划管理一股、规划管理二股、燃气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总工程师室、县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园林处、路灯所、城监队、污水管理中心、城市管理中心、工程质量监督站。所属企业单位:振东公司、市政公司、建安公司、设计室、图审中心、监理公司、代理公司。局公务员编制22名,工勤人员3名,实有人数25人;财拨退休干部职工16人;自收自支2人;借用人员11人;临时人员8人。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1、2018年收入预算532.6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514.61万元,基金收入18万元。
2、2018年收入预算532.61比上年度收入预算438.20万元增加94.41万元,增长21.55%,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二年社保、增加物业服务补帖,创文项目经费,工程建设管理办案、规划管理图斑罚款及生活垃圾项目支出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1、2018年支出预算53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57.8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3.57万元,社保116.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74.8万元(包括工程建设管理办案项目支出90万元,创文项目生活垃圾项目支出47.8万元,综合整治及农村危房项目支出19万元,污水干管维护劳务费18万元)。
2、2018年支出预算532.61万元比上年度支出预算438.20万元增加94.41万元,增长21.55%,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二年社保、增加物业服务补帖,创文项目经费,工程建设管理办案、规划管理图斑罚款及生活垃圾项目拨款支出。
其中:机关运行经费36.34万元。包括办公费2.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福利费0.4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5.42万元,维修费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经费2.5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
我局机关实有车辆一部,根据预算标准一部车全年预算经费3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根据预算标准我局全年公务接待预算经费2.5万元,用于接待有关专家;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五、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费用(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行政机关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
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