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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监队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的情况说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10-25 15:33 浏览次数:14 【字体: 分享到:

     按照揭东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的通知》(揭东财预[2017]10)有关要求,我本着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的原则,认真完成2016年度部门报表的编制工作,及时做好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相关工作。现将2016年度决算批复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揭阳市揭东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为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属下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全额拨款。揭东区编委核定事业编制人员18名,实有人数22,退休人员2人。主要职责是:负责维护城镇规划建设有序发展,确保市容市貌整洁卫生和区住建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2016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总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即“三公”经费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收入202.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万元),2015年度141万元增加61.26万元,增加43.45%2016年支出决算202.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02.26万元),比2015年141万增加61.26万元,增加43.45%2016年决算综合收支与2015年决算数对比增加主要原因综合整治项目经费支出。

2016财政拨款支出202.26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6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住房维修等157.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水电费、差旅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事业经费等11.91万元2、项目支出32.66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等综合整治项目支出,对比年初预算增加61.26万元,主要原因是综合整治项目经费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三公”经费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0.78万元。其中公务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用0.78万,包括执勤车作业公务用车燃料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实有车辆执勤车2016年没有公务接2016年度我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三)事业单位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我经费支出11.91万元,比2015年减少6.579万元,减少35.55%。主要原因是下半年人员退休,业务费减少,增加综合整治项目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度我没有发生政府采购业务。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实有3辆公务执勤公务用车,价值30.2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我尚未组织对2016年度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在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管执法、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四)、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综合整治项目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费用(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费)

(八)事业经费:是指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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