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揭阳市揭东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开展2015年汛前防汛准备工作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揭东防[2015]1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职责,做好工程建设管理与安全度汛工作。每个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防洪安全负总责,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工程各参建单位承担工程防汛安全的相应责任,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的现场负责人为本单位对该项目的防汛第一责任人。各在建项目的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管理与汛前防汛准备工作。建设单位要组织各在建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联合组建安全度汛专责部门,落实专责人员,制定相关制度。要与各参建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安全度汛专责部门要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要按合同要求,做好施工期的设计服务工作,尤其在工程度汛等重要阶段,要派出得力勘察设计人员配合工地做好工程安全度汛等各项工作。各参建单位都要主动配合和接受三防指挥部等部门的防汛防风防涝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各在建工程度汛期间,要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趋势,落实汛期防汛责任人带班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查值守,遇到突发险情,要及时向当地防汛、安监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度汛预案全力做好抢险工作,及时启动突发险情的预警应急机制,将受洪水威胁的人员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区,努力将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区安监站要落实项目监督员对各自监督的项目落实汛前防汛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未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的要责令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检查情况汇总后,于本月6日前送局建管股,由建管股报送区三防办。
附件:
《关于开展2015年汛前防汛准备工作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揭东防[2015]1号)
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