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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揭阳市揭东区2017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6-15 10:3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起重机械安装企业,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系列工作要求,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2017年揭东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揭东建管〔2017〕5号)《揭阳市揭东区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揭东建管〔2017〕6号)、《揭阳市揭东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揭东建管〔2017〕7号)、《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2017年揭东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揭东建管〔2017〕13号)的要求结合我局2017年建筑质量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7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有关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防范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开展2017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局成立了2017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李旭波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

袁利明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

林育宏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管理股股长;

曾培城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股股长;

蔡炎彬 区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蔡俊标 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筑管理股,由林育宏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本次大检查的日常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揭东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1、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

2、工程建设项目执行法定基建程序的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程监理机构相关资料。

3、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

4、工程项目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情况,全面实施“两书一牌”签订等工作情况。

5、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持证上岗和履职到位。

6、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质量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其中重点抽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台账和落实闭环整改工作情况。

7、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含顶升拆卸)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技术交底、专家论证、审批及组织实施情况。

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测情况,起重机械产权登记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9、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状况和文明施工、建筑工地扬尘整治情况。

10、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情况。

11、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组织演练以及应急救援物资、器材配置情况。

四、检查时间安排及步骤

本次检查分自查自纠检查督查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15619日)。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起重机械安装企业要根据本通知提出的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应针对工程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督查阶段(620日至623日)。检查组将在各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检查,要做到“严执法”确保做到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力求实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项目要充份认识本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成立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要针对工程实际情况,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与作业规程,切实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企业、项目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问题实行“零容忍”,坚持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整改到位。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我局将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宣传发动,统筹推进。各企业、项目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贯彻落实,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检查结束,我局将对检查结果在全区通报,并上报市住建局。存在严重问题及隐患整改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全面提升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加强协调,及时反馈。各企业、项目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将本文件的精神与日常巡查监督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隐患并落实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项目要并及时反馈给站分管领导,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整改排除。各企业、部门在自查、排查、检查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安监机构或直接上报局建管股。

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6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住建局, 江玉城常务副区长,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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