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揭市建建〔2018〕125号)准发给你们,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建工程防尘各方主体要提高防扬尘重要性的认识,认真依法履职,采取切实措施,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二、区建筑安全监督站要认真履行扬尘防治监督职责,加强巡查监督,督促各方主体落实防尘措施。对存在扬尘的要及时责令责任主体限期落实整改,拒不改正的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附件: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揭市建建〔2018〕125号)
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0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住建局,钟金鸿同志,区环保委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揭市建建〔2018〕125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质监站,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
今年9月29日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6天出现轻度污染,为遏制我市近期环境空气质量下降趋势,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现要求各有关单位和企业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文件的要求,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六个100%”的措施要求(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加强厂区卫生保洁工作及抑尘措施。
请各县(市、区)建设局、市质监站进一步加强巡查、检查,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防控工作。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