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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阳市揭东区建筑工地重点车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11-19 16:2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区建筑工地和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持良好的城市形象,以更加卫生整洁、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迎接2018年中央文明委测评考核和省爱卫办复审工作,根据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建筑工地重点车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市建建〔2018〕131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揭阳市揭东区建筑工地重点车辆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揭阳市揭东区建筑工地重点车辆整治工作方案》

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住建局,钟金鸿同志,区五创办、环保办


揭阳市揭东区建筑工地重点车辆

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建筑工地和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持良好的城市形象,以更加卫生整洁、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迎接2018年中央文明委测评考核和省爱卫办复审工作,结合市委书记李水华、市长叶牛平实地调研道路交通工作有关指示精神,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辖区内开展建筑工地重点车辆整治行动,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建筑工地出入口应设置洗车槽配备高压冲洗设施,安排专人保洁,进出车辆冲洗干净车身、轮胎,确保无夹带余泥渣土,杜绝工程运输车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行为;

(二)城市建成区内的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确保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期间,必须在土方作业区域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60天。

(三)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含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的车辆,应当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并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四)遵守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的规定,雇请合法合规、整洁、号牌清晰的运输车辆。严禁不合资质的工程运输车进入工地,严禁超高、超载、车容不洁的工程运输车离开工地。

(五)建筑工地地面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平整坚实,主要道路及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对于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六)城区主干道的建筑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道路的工地围档高度不低于1.8米。破损的围档应及时更换,确保围挡整洁、美观、稳固、连续、密闭;已完工的工地围挡应及时拆除。

(七)建筑工地围挡应设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可包含关爱未成年人、法治精神、传统美德、雷锋精神、良好家风、文明旅游、文明礼仪、生态文明等)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档面积的50%,此项工作于11月10日前完成。

(八)严格落实省住设厅遏制施工扬尘污染“六个100%”的措施要求(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

  二、工作任务

  (一)各施工单位应落实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主体责任,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按照《      建筑工地泥头车运输管理台账》(见附件),认真开展垃圾和渣土管控工作,并逐日填报自查台账存档备查,每天16:00前向质量安全监管报告当天车辆清洗车次;每周星期五16:00前向质量安全监管报送当周《      建筑工地泥头车运输管理台账》以便汇总统计。

  (二)各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工地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审核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并对工地出现的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应及时上报质量安全监管

  (三)各建设单位负责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定期组织开展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文明施工措施。不得减少和推迟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

  (四)区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责任制,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责令责任单位落实措施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结合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以良好的形象城市。

  (二)落实责任,提高成效。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扬尘污染治理、泥头车雇请、环境卫生保洁及施工现场围档、硬地化为重点,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三)加强检查,强化执法。质量安全监督站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存在的文明施工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局建管股,由局建管股上报市住建局建管科。

(四)请质量安全监督站每天16:30前将所管辖工地当天车辆清洗车次汇总数报揭阳市住建局建管科;每周星期五16:30前向揭阳市住建局建管科报送所管辖建筑工地当周《      建筑工地泥头车运输管理台账》以便汇总统计,市住建局建管科联系电话及传真:8291670,邮箱:gk8291670@163.com

  附件:      建筑工地泥头车运输管理台账


附件:

            建筑工地泥头车运输管理台账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序号

地 区

工程名称

(或站场名称)

车牌号

实际载重

吨(可估算)

去向(具体地点)

是否超载

是否超高

、超限

工地或站场交接人员签名

运输人员签名

备 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此表一式五份由各施工单位逐日收集存档备查,每周星期五16:00前向质量安全监管报送当周《      建筑工地泥头车运输管理台账》,由质量安全监管逐级上报至揭阳市住建局建管科以便汇总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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