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对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乡村建设工程,要加强施工许可管理。
二、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督促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从严从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质量安全巡查,真正把管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确保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附件请到建筑管理股公共邮箱下载,邮箱:jdjg3262929@163.com,密码:3262929)。
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章)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