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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揭阳市揭东区中秋节 和国庆节期间暨第三季度房屋建筑和市政 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行为 综合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10-09 14:4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起重机械安装维保单位,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省防总有关工作安排,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推进揭东区创文创卫各项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我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工程质量终身制,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以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电视电话会议》、《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粤建质〔2019〕106号)、《2019年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粤建质函〔2019〕45号)和《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2019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揭市建建〔2019〕81号)、《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粤道安办【2019】9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2019年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暨第三季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行为综合监督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检查组由局建筑管理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抽调检查专家组成,由局领导带队。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揭东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中农民自建房、限额以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自行组织安排。

(二)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法定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情况;重点是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总监、专监等人员到岗和履职情况。

2、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和安全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等情况。

(3)脚手架工程: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程,脚手架立杆基础的沉降情况、拉结点是否可靠、剪刀撑整体牢固性、扣件的紧固程度、安全立网平网的封闭、操作层脚手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

(4)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起重机械的限位装置、保险装置的可靠性和灵敏性,基础是否有沉降等异常现象,地脚螺栓是否松动,附着结构与建筑物拉结是否牢固、可靠,外用电梯防坠落安全器定期检测情况。司机及司索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施工临时用电检查是否按“三相五线制”供电,是否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范要求,检查电缆是否有破皮老化等现象。建筑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重大安全隐患源标示及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配置情况。

6、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购买及使用情况。

7、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情况。

8、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城区和临国道、省道以及城市主要道路的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槽等文明施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建筑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及建筑节能落实情况。

9、施工技术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10、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情况。是否按照《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账户,并实施工人工资银行支付。是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农民工上访要求支付工资事件。是否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11、施工企业是否按规定缴纳工人工资保证金。
    12、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13、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是施工区域和宿舍区灭火器材的配备情况。

14、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和部分材料抽检。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步骤

本次检查分自查自纠、检查督查和复查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9月9日至9月10日)。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起重机械维保单位要根据本通知提出的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应针对工程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同时要做好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国庆值班表报送局建筑管理股。

第二阶段:检查督查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组将在各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检查,要做到“严执法”确保做到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力求实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实施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记分。

第三阶段:复查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检查组将按照质量安全检查闭合管理的模式,对企业整改结果开展复查。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起重机械维保企业要对照整改通知书的内容,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全面检查,对查找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局质安检查专家组要落实监督责任制,认真组织监督人员监督各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进度缓慢的,要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其按时落实整改,必要时上报局建管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未及时落实整改的,要对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实施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并挂牌督办,列为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地。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立案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严防死守,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组要严格细致、深入彻底地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列出清单、建立档案、制定措施、及时督促整改,排除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死守,以三个“100%”的硬措施坚决整治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的风险隐患。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守安全红线,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节日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规范严密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以最严厉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根据省、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加强防汛、防台工作,着重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设备安装及拆卸、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施工环节进行管控,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专人跟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施工企业要严控夜间施工,做到施工不扰民;严禁在节日期间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严防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做好电气火灾治理工作。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粤建质函〔2019〕45号)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各在建工程项目要落实消防责任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防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各类易燃、易爆材料管理,杜绝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四)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推进创文创卫工作落实。落实揭阳市创文创卫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管理及扬尘污染防治,按要求设置围挡并张贴创文创卫宣传广告(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50%);施工现场路面清洁硬化,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裸露土方全覆盖,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启用,有专人冲洗车辆;职工食堂、宿舍要符合卫生要求,有灭蚊蝇措施等,做好灭蚊防控登革热工作。

(五)加强值班值守,保平安迎大庆。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雷电、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如实上报。要进一步完善事故抢险和处置工作预案,构建科学有效的风险治理体,确保事故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事故损失,确保双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六)通报检查结果。检查结束,我局将对检查结果在全区通报。存在严重问题及隐患整改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全面提升我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章)

                                                                             2019年9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住建局, 王拥新同志,区安委办、消安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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