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起重机械出租安装单位,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揭市建建〔2018〕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起重机械安装企业在复工前要按照《通知》提出的复工要求,立即对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管理人员和各配合工种到位的情况下,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告知区建筑安全监督站。
二、区建筑安全监督站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提出复工告知的建筑工地进行全覆盖复查,认真检查并确认存在的安全隐患已落实整改,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复工标准的原则上应同意复工。对复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并跟踪相关责任主体立即整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的施工单位,要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书面报告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
三、区建筑安全监督站要高度重视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要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复工工地不留重大安全隐患。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形成书面报告于2018年3月20日前上报局建筑管理股。
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2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住建局,钟金鸿常委,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