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925号)和住建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局的要求及省委、省政府、揭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区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局制定了《2018年揭阳市揭东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2018年揭阳市揭东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5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住建局,钟金鸿同志,区安委办
2018年揭阳市揭东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925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揭东区住建局制定了2018年揭阳市揭东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等为重点内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推动我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30日。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的宣传教育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局将组织区属各在建工程建设、监理、施工企业相关人员参加省、市建设系统开展的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活动。
(二)组织参加省、市住建系统举行的“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并组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
我局将组织区属各在建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省住建厅定于6月1日(暂定)举行2018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和参加由省推荐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观摩工地(工地名称等另行通知)及参加揭阳市住建局初定于6月15日至20日举办的揭阳市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观摩项目为:“揭阳磐东碧桂园”工程(碧桂园·天玺),地址:揭阳市区磐东街道磐东路以东,新阳西路以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先进经验。
(三)举办“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专题演讲比赛活动。
我局初定于6月举办安全生产月演讲比赛(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一主题,以施工现场一线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息息相关的各个方面为题材,进行演讲。启发和教育广大员工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安全施工,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安全教育氛围。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
我局和区建筑业学会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区安委会6月16日在揭东区榕泰广场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区建筑安全监督站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2018〕3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7〕9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在建工程脚手架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8号)的工作要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5月至6月对各地区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建筑业学会开展相应活动。
区属及各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建筑业学会要根据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和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组织并带头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以及技术标准规范。
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选取有代表性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消防火灾、汛期应急处置的应急演练。
5.积极开展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文体活动,广泛调动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积极主动参与各地组织的相关活动。
五、“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区建筑安全监督站要结合实际,邀请专家、媒体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并跟踪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区属及各在建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要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宣传。我局将在6月下旬组织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针对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演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高空坠落救援、坍塌救援、消防和紧急医疗救援等项目,向一线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
(三)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平台,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由李旭波 局长、党组书记担任组长,袁利明 副局长、党组成员;杨玎汕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为副组长,林育宏 建筑管理股股长;曾培城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股长;蔡俊标 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主任;蔡炎彬 区建筑安全监督站站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筑安全监督站,组织指导全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二)认真总结报告。区建筑安全监督站要对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认真进行总结,于6月22日(星期五)前将总结材料和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局建筑管理股。
附件: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附件
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
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是否编制活动方案 |
□是 □否 |
对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
次 |
制作活动主题公益广告、宣传画等宣教产品数量 |
部(张) |
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
次 |
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
开设专版专栏 期 发放宣传资料 份 设置展板、标语等 块 |
举办安全知识大赛 |
次 |
举办演讲比赛 |
次 |
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
开展警示教育 场 受教育 人次 |
开展其他宣教活动 |
举办培训讲座 场 举办竞赛 场 举办展览 场 举办其他活动 场 |
动员各类媒体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专题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
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 篇 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发布信息 条 |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 |
派出检查组 个 检查企业 家 检查项目 个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项 发现隐患 项 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 项, 曝光 项 |
注:本表为本辖区内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