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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在建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市住建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工程施工路段安全管理的通知》(揭市建质〔2021〕6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在建工地认真贯彻落实,并将工作报告于11月24日前报送我局质安专家组。
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