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八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巡察反馈会议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5场次,安排部署专题业务会7场次,研究部署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一是成立了区住建局落实普宁市委第八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旭群任组长,其他5位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日常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对普宁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二是制订了《揭东区住建局党组落实普宁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将普宁市委第八巡察组指出我局存在的3方面14个问题,分解细化为28项具体问题并提出66条整改措施。三是修订或新制订了《揭东区住建局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揭东建通[2022]41号)、《揭东区住建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揭东建通[2023]8号)、《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制度(试行)》(揭东建通[2023]9号)和《揭阳市揭东区公房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等4项规章制度,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四是2023年2月22日,我局召开普宁市委第八巡察组专项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担负责任,主动整改落实,谈问题、讲原因、列措施,推动巡察整改任务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目前,普宁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28个问题,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继续推进。
二、局党组书记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旭群同志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适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强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反馈问题及相关要求。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进展,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推动巡察整改深入开展。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对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人员学习培训,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事业发展的动力。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领会不到位。
(1)针对“学习次数、深度不够”的问题。一是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24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化新时代三农工作的理论指引。二是2022年12月21日、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住建工作职责研究制定细化落实具体措施。三是安排专人详细记录学习内容,规范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进一步增强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全面性和真实性。
(2)针对“学习贯彻存在缺失”的问题。一是抓实学习培训,2023年2月2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精神,要求局干部职工全面准确完整学习把握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内涵和会议精神。二是2023年2月24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精神,不断加深对“三农”工作高度政治性和政策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上。三是2022年12月21日、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自觉从政治上思考“三农”、谋划“三农”、推进“三农”工作,结合住建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3)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第一议题”,发挥领导班子带头表率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形成领导班子带头学,党员干部普遍学的学习长效机制。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巡察反馈会议后,召开5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论“三农”工作》书籍,在学深学透、融会贯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结合住建“三农”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弱化。
(1)针对“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一是强化牵头抓总和督促指导工作职责,到雨污分流工程竣工率较低的相关镇(街)开展实地巡查,并针对磐东街道乔西村和云路镇棋盘村建设进展较慢的问题进行催告,督促属地镇、村加快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目前乔西村雨污分流工程已基本完工,棋盘村雨污分流工程工程正在积极推进,全区501个自然村雨污分流工程竣工的自然村有444个,竣工率约为88.6%。二是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雨污分流工作的管理指导,2023年2月16日牵头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等相关部门召开揭东区农村雨污分流建设和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巩固工作推进会,研究制定《揭东区完善农村已建未验雨污分流工程实施方案(初稿)》,目前方案正在修改完善。三是系统谋划,通过项目建设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缺口,逐步完善城区和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2023年在建项目3个,新启动项目1个。
(2)针对“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一是积极协调区工信和科技局和桂岭镇,按照《揭东区美丽圩镇“三线”整治总体工作方案》落实整改,区工信和科技局已牵头桂岭镇对通信线、广电线采取捆绑拉直、抽除废线等方法进行修整。二是全区11个镇均已完成美丽圩镇专项规划编制。三是督促各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并对已完成建设的项目进行验收,全区美丽圩镇项目库在库项目41个,巡察意见反馈时验收项目2个,目前已完成验收项目30个。
3.抓落实缺乏钉钉子精神。
(1)针对“雨污分流工程奖补资金闲置”的问题。一是2023年2月16日林苏阳副区长主持召开揭东区农村雨污分流建设和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巩固工作推进会,区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等相关部门参会,研究制定《揭东区完善农村已建未验雨污分流工程实施方案(初稿)》,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工程村级预验收和镇级初步验收,并重新调整奖补期限,将奖补资金拨付至符合奖补条件的村、镇,目前方案正在修改完善。二是根据《揭阳市全面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揭委办〔2018〕34号)、《揭东区全域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揭东委办发〔2018〕4号)和《揭东区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的补充意见》(揭东委办电〔2018〕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财政局下达奖补资金100万元,于2023年1月18日拨付至龙尾镇。
(2)针对“黑臭水体整治效果未达预期”的问题。一是向霖磐镇、锡场镇和玉湖镇发出提醒函,要求属地各镇迅速排查问题存在原因,立行立改,并加强日常巡查保洁工作,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局业务主管部门污水中心的巡查小组,多次到现场进行专项督促指导,建立巡查台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目前三个镇的黑臭水体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接下来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避免水体出现返黑返臭现象。
(二)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职能情况
1.项目资金组织管理不到位。
(1)针对“项目资金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一是2023年3月8日,召开2023年区住建局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计、财务业务培训会,组织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揭东区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方面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明确项目资金需求。三是根据项目的资金需求精准编制预算执行计划。
(2)针对“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一是通过清算,揭东区玉滘镇污水管网扩延工程结余资金989430.33元,已于2022年11月3日上缴区财政局。二是2023年3月8日,召开2023年区住建局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计、财务业务培训会,组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3)针对“项目资金拨付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3年3月8日,召开2023年区住建局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计、财务业务培训会,组织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管理行为。二是加强项目资金支付内控管理,制订了《工程款(费用)支付审批表》,严格项目资金支付按程序审批。
2.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存短板。
(1)针对“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一是2022年11月25日区政府召开协调会,督促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资本方)落实项目公司主体责任,并协调广东蓝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政府出资方),履行资本金注入的义务,优先支持龙尾镇区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争取该厂先通水运营。二是2023年2月26日修文区长主持召开协调会,明确要在5月1日前完成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合规性手续办理,6月1日前龙尾污水处理厂建成通水。目前广东蓝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注资530万元用于龙尾厂建设,工程有序推进。针对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我局已根据区政府会议要求,拟委托第三方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正在协商对接。
(2)针对“农房抗震改造工作不落实”的问题。一是指导各镇(街道)继续开展宣传动员,让农户意识到抗震的重要性。二是2022年12月26日,我局向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落实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揭东建村函[2022]19号),进一步加快督促各镇(街道)进行全面排查,并按照市住建局下达我区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户数,对符合条件的全面进行申报。目前由各镇(街道)初步排查统计,满足唯一住房户数共55户,其中有意向开工24户,已开工14户。
(3)针对“项目推进建设慢作为”的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四个优先”,努力在思想上、行动上把重农强农思想贯彻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具体实践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吸取教训,更好地做好指导工作,并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工作,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4)针对“信息公开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23年3月8日,召开2023年区住建局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计、财务业务培训会,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揭东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提高认识,加强整改,总结经验教训,确保以后每个涉农项目按《揭东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执行。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深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确保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和公示。
3.项目绩效不明显。
(1)针对“项目建成发挥效益不明显”的问题。一是2022年8月28日召开项目建设效果专家论证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单位和专家组对项目的建设效果评估结论为: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虽然管道施工工艺存在不按图施工、偷工减料以及管道施工过程中封堵墙未拆除等问题,但已要求施工单位全面排查,逐项落实整改,整改后本工程将为揭东主城区及云路镇搭建起了污水收集管网骨架,已建管道完整性及标高基本能满足使用要求,达到预期建设效果。二是2022年12月27日广东省环保集团与揭东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签订工程PPP项目合同,实施揭东区枫江流域干支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并多次召开设计讨论会,加强对项目的论证。目前已累计完成管道铺设约15公里,计划到3月底完成管网铺设25公里,2023年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设。
(2)针对“项目后期运维管养存在不确定因素”的问题。一是我局按规定定期向区财政局申请污水处理厂运维费,因财政资金紧缺,暂未按期拨付所有应付费用,针对尚欠的8595.469627万元,自巡察以来区财政局共下达资金2136.653336万元,我局已全部拨付至相应的污水处理厂运维公司。二是加强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牵头制订揭东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目前初稿已完成。接下来将根据规范性文件签发手续,修改完善后送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上报区政府同意后印发。阶段来,12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城区5条水体已于2022年1月26日移交给各主体单位管护,日常河道保洁运维工作由曲溪街道办包干落实,费用由区财政局审核并落实,曲溪河水质情况良好,尚未因资金支付不到位影响运维管养。
(3)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存在未运行现象”的问题。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指导,污水中心巡查小组于2023年2月17日到现场进行检查,并督促霖磐镇、桂岭镇落实整改。目前桂岭镇龙岭村林厝楼、霖磐镇桂东村六村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建立巡查工作台账,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压实属地管养责任,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4.针对“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2年12月3日区政府党组对区住建局党组进行约谈,并提出严肃批评,区住建局党组向区政府党组做出深刻检讨。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规范项目招投标,2022年8月30日印发《揭东区住建局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三是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依法行政,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廉洁风险防控,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
1.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不实。
(1)针对“区住建局警示教育不深入”的问题。一是2023年2月22日,局召开普宁市委第八巡察组专项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就普宁市委第八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作对照检查,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脸出汗”、“动真碰硬”“辣味”十足,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提升民主生活会工作质量。二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2023年2月3日召开区住建局警示教育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组织观看揭阳市反腐倡廉电视剧专题片《永不懈怠》,发挥了以案治本、以案促改的标本兼治作用,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违纪现象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通报,切实起到“处理一人,警醒一片”的效果,全局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
2.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意识。二是修订完善《揭东区住建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规范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决策范围、程序、执行。三是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会议,进一步规范会议程序,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3.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
(1)针对“揭东城区5条黑臭水体抢险应急工程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工程已于2022年2月10日竣工验收,为加强工程资料审核,我局于2022年11月26日委托第三方广东建设工程监理公司项目开展验收评估咨询服务,并于2023年2月15日将工程结算资料补充完整送区财政局审核,目前区财政局正在审核定案。二是根据合同约定,积极协调区财政局,依法依规申报拨付工程资金,于2022年12月30日支付工程款200万元。接下来将根据财政审核定案结果,积极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剩余工程资金。
(2)针对“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资金申请拨付严重滞后”的问题。2022年12月19日,我局向区财政局发出《关于申请预拨付揭东区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整治工程项目相关费用的函》(揭东建函[2022]225号),预拨付项目相关费用共计1787933.44元已于2023年1月3日拨付到我局财审股账户,已通知相关镇要提交工程项目费用资料凭证,尽快完成各镇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资金拨付用于整治工作,并继续督促各镇加快完成整治工作,确保在整改期限内全部完成我区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目前已向埔田镇拨付499832.28元,向龙尾镇拨付255373.88元,向玉湖镇拨付619038.00元。
(3)针对“工程款拨付不足额”的问题。一是2022年9月30日委托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揭东区锡场镇污水管网扩延工程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为:项目已按立项内容和设计工程量完成建设,污水管网服务范围满足要求,经相关单位复核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达到预期的建设效果。二是对接施工方、监理方提供相关质保金申报资料,并于2023年3月20日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尚欠工程费用。
5.针对“租金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坐收坐支”的问题。一是鉴于单位的收入均是靠财政拨款,且收不抵支,单位只能一方面将财政拨款除优先用于扣缴社保等费外,则采取暂停发放在岗人员工资、退休生活补贴,另一方面采取紧缩办公经费,同时采取暂缓报销购买办公用品费用的做法,进行逐月累积资金,于2022年9月9日将366445.40元上缴财政局。二是组织公房中心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水平,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坚持依法按章办事。
三、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和普宁市委第八巡察组的要求,坚决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盯不放、持续用力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促进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凝心聚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基石。进一步增强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时刻保持攻坚状态,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一鼓作气、一抓到底。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建设。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抓好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职尽责,发挥资金效益,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等制度。
三是推进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住建“三农”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抓党建、抓发展、抓班子队伍建设中去,融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深入推进问题整改的同时,进一步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夯实基础,进行建章立制,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以更大力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在揭东落地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261959;邮政地址:揭东区滨江路区住建局;电子邮箱:jd3261959@163.com。
中共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代章)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