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建在监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25个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73号)精神,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住建局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决定于9月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紧紧围绕“政策法规宣贯、主题活动宣传、观摩交流活动、专项治理、监督执法检查、质量大讲堂活动”等活动内容,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总体质量水平。
二、活动主题
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广泛开展一次政策法规宣贯。各企业、在建在监建筑工地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以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为主要内容,通过集中宣讲、辅导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推动各项政策法规宣贯落地落实。
(二)集中开展一轮主题活动宣传。各企业、在建在监建筑工地要采取专栏、专版、专访、专题片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展示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成果。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通过制作“质量月”活动专题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悬挂张贴标语、设置质量专题宣传橱窗等形式,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精细组织一批现场观摩交流。市住建局将举办本地项目质量样板观摩、经验交流活动,我局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企业、在建在监建筑工地积极参与,通过质量月活动集中展示建筑工程品质提升优秀案例,交流行业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推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持续深化一个专项治理。以住宅工程防渗漏、防开裂、防脱落等内容为重点,深化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行动,进一步提升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通过宣传册、观摩会等形式,加大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的宣传力度,推动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取得突破性成效。
(五)认真开展一轮监督执法检查。围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规范化管理等内容,认真开展一轮监督执法检查。组织好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适时开展第三方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持续加强工程用砂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严厉打击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六)集中举办一期“质量大讲堂”。各参建企业要结合在建工程项目特点,以工程质量问题为导向,利用党建活动、技术交底等时机,集中举办一期“质量大讲堂”,组织学习工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分析常见质量问题案例,开展工程建设质量技术培训。鼓励参建企业结合实际开展工程技能大比武活动,以人员能力提升促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
(七)积极参与行业大赛。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将组织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比对试验活动,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通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充分展示质量检测人员技能素养和精神风貌,营造“崇尚技能”的工匠精神和“尊崇人才”的良好氛围。
(八)积极学习工程质量管理优秀典型。依托“质量月”线上云观摩平台,围绕数字赋能、智慧建造、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等内容,参与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展示一批优质工程、典型工法和创新案例等。
(九)办好“群众咨询日”、“送服务下基层”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以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动机关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入工地,集中宣传工程质量法规标准,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守护质量”的共治共享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切实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积极动员,全员参与。重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的积极性,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通过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的活动,切实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思。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将“质量月”活动作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及时推广应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数字化监管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在解决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新突破,有效推动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四)认真总结,按时报告。各企业、在建在监建筑工地要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10月8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质安组。
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