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阳市揭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
审批表(建华建材项目)》的公告
一、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制原因
根据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德金属生态城申请使用揭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华建材项目)有关事项的批复》(揭东府函〔2020〕259号),区人民政府同意中德金属生态城使用222.27亩揭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用于建设建华建材项目。根据现行规划,建华建材项目范围内12.1111公顷(181.67亩)不符合规划,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揭阳市揭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建华建材项目)》(以下简称《审批表》)。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落实地块面积12.1111公顷,落实前土地利用规划地类均为农用地9.7549公顷(其中园地面积5.0951公顷、林地4.0447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0.6151公顷),其他土地2.3562公顷。落实后全部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
《审批表》根据揭东府函〔2020〕259号,使用揭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2.1111公顷,用于保障建华建材项目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揭东区(11镇2街道)规划目标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29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应控制在1342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须控制在11477公顷以内。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揭东区各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保持不变。
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玉滘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12.1111公顷,具体见附件1。
三、规划图件
《审批表》涉及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见于附件2。
四、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审批表》已于2021年9月3日通过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审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审批表》向社会公告。
五、公告方式
本次公告在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网上公告,并在涉及的街道、村委会张贴布告。
附件:
1、揭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2、《揭阳市揭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建华建材项目)》落实地块相关图件。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