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制原因
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用地空间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369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揭阳市揭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华清小学、军埔小学、中德金属生态城横七路等项目)》(以下简称《审批表》)。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落实地块面积28.0713公顷,落实前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为农用地25.3314公顷(其中耕地0.1213公顷、园地1.0960公顷、林地14.5484公顷、其他农用地9.5657公顷),建设用地0.0423公顷(均为城乡建设用地)、未利用地2.6976公顷。落实后全部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
《审批表》根据揭东区用地发展方向,使用揭阳市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8.0713公顷,用于保障华清小学、军埔小学、中德金属生态城横七路等项目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揭东区规划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29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73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应控制在1342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须控制在11477公顷以内。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揭东区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25.5164公顷。
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锡场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0.2308公顷,新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0.0087公顷,玉滘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27.8318公顷。具体见附件1。
三、规划图件
《审批表》涉及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见于附件2。
四、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审批表》已于2023年3月31日通过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审批表编号:4452002023JY00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审批表》向社会公告。
五、公告方式
本次公告在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网上公告,并在涉及的街道、村委会张贴布告。
附件:1.揭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2.《揭阳市揭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华清小学、军埔小学、中德金属生态城横七路等项目)》落实地块相关图件。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
2023年4月3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