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本单位)因保管不善,将粤(2017)揭东区不动产权第000082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国孟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