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本单位)因抵押档案遗失,将粤房地权证揭东字第000000716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巫卫华
2025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