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办好学前教育的要求,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8 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2020年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工作方案》(揭府办〔2020〕39号)精神,建立我区学前教育工作领导与协调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合力,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揭东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蔡晓霞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召 集 人:谢镇华 区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陈林浩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吴瑞杰 区委编办副主任
沈榕喜 区发改局副局长
黄文波 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峥嵘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小光 区民政局副局长
邱树勇 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林涌光 区人社局副局长
陈岳峰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林建华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旭斌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郑国盛 区卫健局副局长
王立新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立楷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谢桂红 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纪瑞萍 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林旭生 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何秀伟 国家税务总局揭东区税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发文。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主任由陈林浩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文波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
1.统筹协调全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并组织落实。
2.研究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议。
3.负责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指导,督促学前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1.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全区学前教育各项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学前教育总体发展规划。
2.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有关专项工作,汇总和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必要时提请联席会议研究。
3.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结合本单位职责,研究制定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并负责落实。
2.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计划、进展情况。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主持,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可根据会议议题视情况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按程序报批并印发至有关单位贯彻落实。
(四)联席会议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各专项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的落实,其他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五)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批。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参照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机构设置,建立本地区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