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府办〔2012〕29号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府直属各单位:
《揭东县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政府法制局反映。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揭东县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二五”时期,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根据国务院《纲要》、《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揭府办[2012]35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揭东县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按照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提出的基本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打造工业新城,建设幸福揭东”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依法行政不断深化,基本实现国务院《纲要》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完成《决定》和《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使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达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2、落实依法行政集中培训制度。健全和落实公务员依法行政集中培训制度,尤其是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初任公务员的上岗培训,要将依法行政知识作为重要专题列入培训计划,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纳入公务员绩效考核内容,作为任职晋升的依据。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文明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推动形成依靠法律、尊重法律的社会潮流,弘扬社会浩然正气,让全体公民平等接受法律的约束和保护,推动法治揭东建设。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转变。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改善经济调节,严格市场监管,加强社会管理,更加注重公共服务,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2、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依法推进富县强镇事权改革、大部门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体系建设,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公共服务意识,优化公共服务程序,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提高政府及部门的服务和管理效率。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进政府“阳光工程”,完善网上审批、网上执法反馈、网上公共服务和网上监督等系统,全面建立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
3、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公布机制,规范审批行为。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次办成事”的服务机制。继续深化跨部门并联审批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
(三)健全决策机制,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明确行政决策权限。科学界定和划分各级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和部门内部的决策权限,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统筹与协调,优化决策资源配置,强化决策主体责任,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
2、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以规范重大决策为重点,完善决策规则,健全决策程序,加快实现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决策的公开听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合法性审查、实施情况跟踪反馈等制度建设。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除依法须保密的事项外,决策的有关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重大决策事后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制定化解风险处置预案。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机制,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范围等,对于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创新机制,提高政府制度建设质量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积极推进制定规范性文件听取意见、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及实施后评估等制度建设。建立及时有效的公众意见听取反馈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由法制机构统一审查和审核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程序,未经公布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健全规范性文件科学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实现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范化。
3、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制度和清理制度,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工作。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执法权限,科学设定执法岗位,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明晰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建立执法信息交换平台,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强化程序意识,保障程序公正,严格按程序执法。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调查取证、听证、回避、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投诉、回访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统一相关执法文书。
3、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建立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4、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动态梳理、公布机制,大力推进执法公开。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现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行政透明度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检查。推进行政工作透明化改革,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和投诉机制。
(七)畅通权利救济渠道,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1、创新行政复议机制。畅通复议渠道,完善和创新案件审理机制,改进案件审理方式。创新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增强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和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
2、规范行政机关应诉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3、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访、人民调解、劳动仲裁、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八)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1、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和征求政协意见制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的视察、检查活动,认真接受人大代表的询问、质询,提高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实效。
2、完善政府层级监督机制。强化上级政府和部门对下级政府和部门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行政监督权。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重要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3、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四、组织保障
1、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推进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成立揭东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县长和分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局,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县法制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县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政府领导负责、部门分工落实、社会充分参与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
2、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督导机制,统一督导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加强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及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县人民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政府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工作制度。
3、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评制度,科学设定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指标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评结果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要面向社会,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人士的广泛监督。
4、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加强基层法制机构队伍的培训,定期组织法律知识与业务技能培训。加大对法制干部的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努力提高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当好政府和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主题词:法制 法治政府△ 规划 通知
抄 送: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县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揭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3日印发(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