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府〔2012〕14号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府直属各单位:
《揭东县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已经2012年5月1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行政 审批 事项 目录 通知
抄 送: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揭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22日印发(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