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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东县2012年度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2-07-02 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东府办〔2012〕56号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东县2012年度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实施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揭东县2012年度住房保障目标

任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完成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强化住房保障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65号)等文件和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2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2年度,我县住房保障的目标任务和计划是:

1、今年,市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为新增公共租赁住房400套,我县计划通过新建、翻修和购买新增公共租赁住房465套。

2、装修配套2011年度政府采购的廉租住房51套。

3、做好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入住管理工作。

二、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65号)有关精神,我县将多渠道多方式筹集房源,落实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建设任务,并做好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的完善配套工作。

1、由企业单位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81套,总建筑面积10105㎡,计划投资2672万元;其中:青岛啤酒(揭阳)有限公司58套,广东泰都钢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23套。

2、政府投资维修、翻修直管公房24套,总建筑面积1200㎡,计划投资98万元。按照合并管理、并轨运行原则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

3、通过政府采购购买公共租赁住房60套,总建筑面积3600 ㎡,计划投资1080万元。

4、政府投资150万元,用于装修配套2011年度政府采购的廉租住房51套。

三、建设项目选址

1、由企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利用企业自有建设用地进行建设:

①青岛啤酒(揭阳)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县开发区万宝路1号。

②广东泰都钢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揭东县地都镇红岗村。

2、政府投资维修、翻修直管公房项目,主要位于炮台镇老镇区。

3、政府采购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位于县城206国道北侧圩埔路段。

四、土地供应计划

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所需用地为9700㎡,其中:

1、企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381套,总建筑面积为10105㎡,建设用地6700㎡;其中:青岛啤酒(揭阳)有限公司1320㎡,广东泰都钢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380㎡,由企业建设项目配套用地解决。

2、政府投资维修、翻修的直管公房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00㎡,所需建设用地为1200㎡,由原有占用公地计算。

3政府采购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60套,总建筑面积3600㎡,需要建设用地1800㎡,由开发商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分摊计算。

五、投资概算及来源

2012年,我县为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所需资金为4000万元,其中:企业单位投资2672万元,政府公共财政投资1328万元:

1、企业单位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81套,总建筑面积为10105㎡,总投资为2672万元,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根据(粤府办[2010]65号)有关精神,县政府给予每套2000元的投资补助。

2、政府投资维修、翻修直管公房24套,总建筑面积1200㎡,投资概算为98万元,所需资金从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支付。

3、政府投资购买公共租赁住房60套,总建筑面积3600㎡;单方价格概算为3000元(不包括简易装修和必要配套),总投资为1080万元,所需资金在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投入。

4、县政府2011年度采购的51套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2911㎡,按500/㎡的装修配套费概算,总投资约150万元,所需资金从2010年、2011年结转的廉租住房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投入。

六、项目的进度安排

1、企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于20122月开工建设,计划201212月底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政府投资的直管公房维修项目,计划于20126月开工,20129月竣工。

3、政府采购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计划于201210月底前开工建设,201312月底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4201212月底前,落实2011年度51套廉租住房的装修配套。

七、保障措施

1、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部门要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通过政府直接投资,投资补助等方式加大投入。除按照规定使用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县级财政预算资金外,要按照规定提取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

2、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单列指标,做到应保尽保。

3、县发改、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要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简化立项报建等申报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并按照粤府办[2010]65号文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县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给予税收优惠。

4、县住房保障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程序手续,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做好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初审、审核、轮候和分配入住工作。

5、要加强运营管理和物业管理。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建成以后,由县房管局负责落实物业管理工作,保证国有资产的正常运营使用。县内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自我管理,但管理方案要报县住房保障工作部门批准,并接受指导、检查和监督。

八、监督管理

1、加强对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管理。县住房保障工作部门要做好年度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2、加强项目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有关建筑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组织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的安全和永久性质量要求。县建设质监部门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3、加强资金管理。有关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的申请、存储、支付使用管理,按规定完善各种凭证手续,严禁资金挤占和挪用。

4、落实责任制。县政府将通过责任制考核,加强对住房保障相关部门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明确责任,通力合作,确保2012年我县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实现。
    附件:列入揭东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项目情况表

 

列入揭东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址

建设用地

建设套数

套型面积

建设规模

总投资

万元

计划开工

计划竣工

1

青岛啤酒(揭阳)公司宿舍楼

县开发区万宝路1

1320

58

35

2030

602

2012.2

2012.10

2

广东泰都钢铁公司

宿舍楼

揭东县地都镇红岗村

5380

323

25

8075

2070

2012.1

2012.11

3

直管公房翻修项目

炮台镇老镇区

1200

24

50

1200

98

2012.6

2012.9

4

政府采购项目

县城206国道圩埔

路段

1800

60

60

3600

1080

2012.10

2013.12

 

公共租赁住房合计

 

9700

465

14905

3850

 

 

5

2011年度廉租房装修配套项目

县城中心片“君和园”

 

 

 

 

150

2012.12

2013.8

 

保障性住房投资合计

 

 

 

 

 

4000

 

 

 

备注:序号142012年度公租房项目。

      序号52011年度廉租房后续配套项目。

 

 

主题词:城乡建设 住房△ 任务 通知

抄  送:县委有关部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县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揭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74日印发(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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